鞍山市全面落實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通過采取加大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力度、提升境內河流水質等措施,積極全面推進水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改善水環境質量。
今年以來,鞍山市持續加大對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的投入、建設力度,全市新建污水處理設施12個。其中,7個已建設完成,包括岫巖健康旅游產業園污水處理廠等,目前正在組織環保驗收;5個正在建設中,包括湯崗子新城等工程,年底前均可竣工通水。在此基礎上,全市擬新建南沙河流域東臺污水處理廠二期和運糧河流域經開區化工園區工業污水處理廠,同時對判甲爐污水處理廠實施改造。
與此同時,鞍山市多措并舉,全面提升境內河流水質。積極開展重污染河流整治,重點對南沙河等5條重污染河流進行綜合治理,計劃實施建設項目31項,已完成17項。同時,全面落實河長制,2018年以來共開展各項檢查督導50余次,縣鄉兩級開展巡河行動3000余次,及時推進河道清淤和非法排污等問題解決。此外,對現有污水處理廠繼續實施日常、月、季度、年度檢查考核制度,對全市重點污染企業和各污水處理廠及污水處理設施實施全方位監管。今年以來,已對23家污水處理廠負責人集體約談,針對超標排污行為累計處罰2320萬元,有效改善了污水處理廠運行效果。
通過一系列有效措施,鞍山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
今年上半年,地表水6個國考斷面中,5個斷面實現穩定達標,比去年同期增加2個,特別是在今年上半年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改善情況中,鞍山排名全國333個城市中的第19位。
下一步,鞍山市將進一步推進落實“河長制”,壓實各級河長的責任,并加強涉水企業監管,嚴控涉水企業超標排放,確保沿河兩岸無違法排污口。同時,強化各類污染源管控,加強河道管理,確保河道無垃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沿岸無垃圾堆放,嚴查畜禽養殖污染源,杜絕畜禽養殖廢水直排以及糞便亂堆亂放現象,確保河流水質持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