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公安局嚴打涉環境犯罪建設“生態十堰”工作綜述

“河湖警長”在丹江口庫區巡邏
“警察經常來巡邏,管得嚴。如今,河水清了,白鷺又飛回來了。”從渾水橫流到草長鶯飛,家住竹溪縣竹溪河匯灣段附近的彭大爺見證了竹溪河生態環境的改善,也見證了十堰公安機關嚴管嚴打涉生態環境犯罪,為守護綠水青山作出的努力。
近年來,十堰先后獲得全國最佳生態保護城市、美麗山水城市、“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等殊榮。而這些榮譽的背后,離不開強有力的執法保障。市公安局以打贏長江大保護十大標志性戰役為目標,淬煉公安“生態衛士”,全時段、全區域嚴打涉環境犯罪,全力守護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為“生態十堰”建設貢獻公安力量。

向漢江投放魚苗
淬火鑄劍,鍛造攻堅新鐵軍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治國理政的突出位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全面深化,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活環境安全,十堰公安機關責無旁貸。”十堰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陳誠說。
2015年1月,在山城十堰,一支專職護衛綠水青山的公安 “新軍”——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正式成立,這個4人團隊成為十堰打擊生態環境領域犯罪的“星星之火”。在市公安局大力推動和各級黨委政府全力支持下,短短1年時間,全市公安機關均設置“食藥環”犯罪偵查機構,46名公安偵查骨干成為打擊全市“食藥環”犯罪的核心力量。同時,全市119個派出所均選拔了偵查專干,覆蓋市、縣、所(隊)的打擊“食藥環”犯罪“三級戰斗單元”基本形成。專業隊伍的組建,為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建立“區域聯動、上下聯動、警種聯動、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根據實際劃分“南、北、中”三個區域,采取“區域聯動、互助協作、合成辦案”偵辦模式,解決警力、精力、能力等瓶頸問題。
面對陌生的領域、全新的挑戰,如何提升全市環境犯罪案件偵查隊伍辦案能力成為當務之急。市公安局采取以會代訓、以案代訓、網上課堂、專家授課等形式,著力提升基層公安機關偵辦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近年來,市公安局舉辦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題培訓班7批次,邀請公安環保專家進行專題授課,培訓專(兼)職民警510余人次。目前,14名骨干民警取得“現場采樣技術培訓合格證”法定資質,9名民警因打擊涉生態環境犯罪表現突出被省公安廳抽調使用,5名民警因工作出色立功受獎。

公安民警走訪摸排涉生態違法犯罪線索
創新戰法,總結打擊新經驗
當前,涉生態環境犯罪手段日趨智能化、隱蔽化、鏈條化。市公安局主動順應形勢,創新總結出“五打五控”技戰法,堅持以專業打職業、以專案打團伙、以科技溯信息、以集群攻區域、以合成對復合和多點偵控、信息偵控、物流偵控、資金偵控等偵控法,提升打擊涉生態環境犯罪的效能。
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全市公安機關治安、刑偵、經偵、網安、大情報等警種密切協作,各自發揮專業優勢,形成辦案合力,對區域性發案進行全面偵控,緊盯關鍵環節,利用信息化手段查清犯罪脈絡,掌握核心證據。2018年5月,市公安局組織警力聯合生態環保部門執法人員全面出擊,成功鏟除一個非法收購、加工、銷售廢機油的特大危險廢物窩點。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國計民生,涉及面廣。市公安局堅持“以打開路、打防結合、綜合施策、立體整治”的工作法,織密打擊涉環境犯罪的防護網。今年3月至6月,張灣區、鄖陽區、鄖西縣、丹江口市等地公安機關連續破獲“電捕魚”等非法捕撈水產品案48起,依法嚴肅處理60余人。
今年上半年,十堰生態環保部門開展沿漢江化工排污企業關停并轉工作,督促“散亂污”中小型企業集中入駐工業園區,推動實現規模化、集約化排污治污。但部分企業入駐不積極,時常非法偷排污染物。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迅速出擊,依法打擊了一批非法排污企業,達到了“處理一個,震懾一批”的效果,確保了環保部門整頓清理工作順利推進。
“五年來,我們積極探索,與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會商,堅持‘誰破壞,誰補償’的原則,將生態修復機制引進破壞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處理中,既震懾了犯罪,又修復了生態。”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大隊長廖振江介紹。
2018年6月,兩名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嫌疑人自愿出資購買5萬尾魚苗投放漢江,以修復漢江生態環境。如今,該做法在全市推廣。2018年以來,張灣區依法取締漢江支流堵河張灣段6座非法采砂場。在公安機關和生態環保部門共同努力下,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主動復綠河岸線及山體1.2萬余平方米。
全域聯動,建立協作新機制
2017年底,省公安廳在全省推行“河湖警長”工作機制,要求設立省、市、縣、鄉四級“河湖警長”。十堰公安機關充分整合資源,大力推進齊抓共管工作模式,明確121名“河湖警長”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全鏈條”職責任務。作為十堰職務最高的“河湖警長”,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陳誠的護河職責在竹溪縣竹溪河“河長公示欄”上明確公示。
為有效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全市公安機關積極擔當作為,與生態環保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創新“一案雙查”機制,共享情報信息。雙方約定:環保部門接到污染環境線索后,立即聯合公安機關“同調查、同取證、同檢測”。在確定為涉污染環境犯罪案件后,環保部門即實行“無延遲移交”。一旦發現污染物,就推定為有實施污染環境違法犯罪的行為,雙方聯合執法,提升打擊效能。
同時,市公安局與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涉環境案件建立常態化協調聯動機制,主動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案件辦理,協調解決法律適用、證據規格、標準認定等問題,確保涉環境案件快偵、快訴、快判。
此外,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定期與生態環保、食藥監部門溝通,建立常態化聯系協作機制,積極參與漁民上岸、“散亂污”整治、非法碼頭搬遷、大氣污染防治等源頭管控工作,為全市環保行政管理工作順利推進保駕護航。

水利、公安、港航人員聯合執法
深挖狠打,形成嚴打新常態
2018年9月,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牽頭,丹江口市公安機關、生態環保部門聯合執法,現場查獲在丹江口庫區非法運輸危廢污染物的唐某。丹江口市公安機關、環保部門成立聯合辦案專班,快速偵結案件,以污染環境罪移送起訴唐某。
近年來,市公安局緊盯非法排污、非法傾廢、非法捕撈、非法采砂采礦、破壞林地耕地等重點,出臺“涉環境資源類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公安機關一律先行介入”“阻礙環境管理、林業等部門行政執法的違法行為人,一律拘留”等“七個一律”規定,確保“準、快、狠”打擊涉環境違法犯罪。
市公安局采取警民聯動巡防、科技巡防等手段,全面收集涉案線索,消除環境污染隱患。在丹江口庫區及漢江流域鄖陽區段、鄖西縣段沿線設置警務室27個,配備巡邏艇、無人機、“雪亮工程”視頻監控等高科技設施設備,借力環保部門“智慧環保平臺”,讓破壞生態、污染環境的行為無處遁形。
去年9月,丹江口市公安局一名“河湖警長”在丹江口水庫周邊巡邏時,發現一處違規搭建的生豬養殖場直接向庫區排污,立即將線索通報至該市環保部門,并配合開展聯合執法行動,迅速消除了這一污染源。
為織密巡防網絡,十堰市公安機關、生態環保部門組建80余人的環保信息隊,聯合全市各鄉(鎮)、村(居)環保專干及“河湖警長”,構建保護江河庫壩的“環保信息網”、及時查處污染環境案件的“前沿哨所”。
據了解,近五年來,全市偵辦環境資源類案件187起,查處相關責任人266人。其中,成功破獲部督案件2起、省督案件5起,1件污染環境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長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