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無錫市日前確立了領導體制和工作推進體制、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導向機制、區域環境保護體制和保護區建設投入機制四大保障制度,確保太湖保護區建設真正落到實處。 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推進體制,相關地區和部門逐條細化分解任務,確保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實現,把各項目標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目標考核體系,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重點啟動和實施飲用水安全、污水處理廠提標和污水管網全覆蓋等十大工程。 加強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導向機制,編制區域循環經濟指標體系,執行比國家標準更為嚴格的地方能耗、環保標準,實現污染物全面達標排放。運用市場調節機制和政策“倒逼”機制加快淘汰落后產業,促進產業優化升級。逐年提高企業發展的單位投資強度和產業技術標準,逐步把保護區內的產業發展工作納入標準化、法制化軌道。 創新和建立區域環境保護體制機制,推動環境保護工作逐步從應急被動處置向主動治本轉變。加快建立主要污染物和區域環境資源補償制度,制定入湖河流上下游環境補償金標準。全面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制度,嚴格執行排污費征收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制度,嚴格執行排污費征收管理制度,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排污費征收標準繳納排污費。 強化太湖保護區建設投入機制,把太湖生態保護區建設作為地方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確保地方新增財力的20%用于太湖治理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充分運用市場化、社會化機制促進環境保護,多渠道籌措資金參與太湖生態保護區項目建設和環保公益事業的投資。積極做好生態環保建設重點項目的爭取工作,最大限度地爭取國家和江蘇省的資金支持。加大保護區建設融資力度,盡快組建融資平臺,大力吸引社會資本、海外資本參與太湖以及保護區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