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綿生態基質是區域大面積山、水、林元素的有機組合,以自然生態空間為核心,承擔著區域生態系統中重要的生態保育及涵養功能,是整個城市的自然海綿主體和城市開發建設中嚴禁逾越的生態底線。
桂林市的海綿生態基質主要為“一軸、三核、五區”。其中,“一軸”指由在空間上緊緊相連、在功能上息息相關的3個生態綠核構成的桂林市中心城區的生態綠軸。“三核”指蘆笛生態綠核、龍泉生態綠核及會仙生態綠核—分別以蘆笛溶洞、龍泉林場和會仙濕地為核心,通過與周邊山體、水系在空間上的聯系,構建城市生態綠核。生態綠核是全市重要的水源涵養地、森林資源集中分布地,是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保持生物多樣性的動力之源。“五區”指東北部山林生態區、東南部山林生態區、西部農林生態區、中部山林生態區和南部濕地生態區。東北部山林生態區包含堯山景區、桂海景區、朝陽河等,崗巒起伏、山林茂密,人文、自然旅游資源豐富。東南部山林生態區包含奇峰景區、古東景區和漓江景區,植被豐茂、水源充沛。西部農林生態區包含部分鳳凰林場、胡家田、白竹田和水口村等多處以水田和耕地為主的村莊,區內河網交織、物產豐富。中部山林生態區包含蘆笛景區、黑山植物園和龍泉林場等,山林茂密,物種豐富、山清水秀。南部濕地生態區包含清水塘濕地、會仙濕地和桂柳古運河等,水系豐富、風景宜人。保護生態區就是最大限度地保存了桂林市中心城區的自然生態環境,為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提供物質基礎保障。
(2) 桂林市的海綿生態廊道為“多廊道”和“多節點”,包括河流水系生態廊道和綠色節點生態廊道,“多廊道”和“多節點”共同構成了城市生態網絡骨架,成為遏制組團蔓延的重要工具。
“多廊道”指漓江水道、桃花江—道光河水道、南溪河水道、朝陽河水道、小東江—靈劍溪水道、桂柳古運河—良豐河水道和相思江—太平河—四塘河水道等。桂林市域水系縱橫交錯,構成城市生態廊道。各個水道相互貫通,構成河網交織的空間格局。
“多節點”指生態區之間及生態區內部通過生態廊道加強連接,并沿著生態廊道打造多樣性的生態斑塊和生態緩沖區,以保證生態區域之間的溝通性,對城市生態安全格局的系統性起到戰略作用,保證城市組團的良性發展。
海綿生態斑塊由城市內的湖塘、濕地和綠地公園等組成,是城市內部雨洪滯蓄和生物棲息的主要自然載體,對城市水環境改善和微氣候調節有一定作用,是城市點狀和面狀海綿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本規劃中海綿城市功能分區的劃定,主要基于桂林市海綿生態基底的識別與生態環境敏感性分析、城市建設區的空間分析:對于自然生態本底優良、生態環境敏感性較高的區域,在制定海綿生態安全格局的基礎上,依據敏感性的高低,分別劃分為海綿生態保育區、海綿生態涵養區及海綿生態緩沖區;對于城市開發建設集中、生態敏感性較低的區域,分析了區域海綿城市發展的目標與存在的問題,依據目標導向或問題導向,劃分為海綿功能提升區、海綿功能強化區及海綿功能優化區(圖3)。

由此得到桂林市的海綿城市建設功能分區共6 類,分區的建設策略與指引如下:
(1) 海綿生態保育區。
海綿生態保育區面積為95.24 km?,占全市面積的10.43%。海綿生態保育區大部分位于生態環境高敏感區域,是在海綿城市中對水生態、水安全、水資源等具有極為重要的生態功能的區域,包含海拔高300m以上的山區、水源保護地、生態價值極高的水體、林地、基本農田及水源地保護區等。對此類區域應采取最嚴格的海綿保護管理措施,原則上禁止任何城鎮開發建設行為,嚴格禁止對區域內水體空間的侵占和破壞行為,保證基本農田與優質林地不受侵占。
(2) 海綿生態涵養區。
海綿生態涵養區面積為278.07km?,占全市面積的30.44%。海綿生態涵養區大部分位于生態環境較高敏感區域,是對水生態、水安全、水資源具有較高重要性且具備生態涵養功能的區域。海綿生態涵養區大部分緊鄰海綿生態保育區,具有較強的水資源保護、水環境保障和生態維護功能,主要分布于海拔為160~300m的山區、非水源地保護區的主要河流及漓江風景名勝特級保護區。
在海綿生態涵養區內,禁止建設除公園、旅游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及重大道路交通設施之外的項目,但建設此類重大項目應依法通過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及規劃選址論證。開發此區域必須經嚴格的法定程序審批,并符合基本生態控制線及城市藍線管理相關法規和規定;對項目的開發功能和開發強度都必須進行嚴格的限制。
(3) 海綿生態緩沖區。
海綿生態緩沖區面積為285.76 km?,占全市面積的31.28%。海綿生態緩沖區是銜接海綿生態保育區或海綿生態涵養區與城市建設用地的區域,生態本底條件良好,應以生態修復為主,強化生態廊道修護和生態斑塊打造,恢復生態調蓄和環境自凈能力。該區包括植被覆蓋較好的淺山區、基本農田、水庫緩沖帶、河流緩沖帶、城市綠地及漓江風景名勝一、二級保護區等。
海綿生態緩沖區亦應采取較為嚴格的機制控制有損生態系統的開發建設活動。除海綿生態保育區和涵養區規定的可建項目、生態型休閑旅游度假項目、必要的農業生產及農村生活、服務設施,墾殖生產基礎設施、必要的公益性服務設施及其他經市生態控制線管理協調工作小組認定的,與生態保護不相抵觸、資源消耗低、環境影響小的項目外,不得進行其他項目建設。
為了提高土地的綜合利用率、減少自然災害和水土流失的發生,應有計劃、有步驟地對該區域內的水體、裸地、荒草地等進行生態修復。通過河流、湖泊等水體的修復,提高水環境與水安全質量;通過改造人工速生林的結構,加強林地管理,優化海綿生態緩沖區的生態組分結構,提高人工速生林和已毀林地園地的生態功能,恢復和提高海綿調蓄和自凈功能。
(4) 海綿功能提升區。
海綿功能提升區面積為160.32 km?,占全市面積的2.37%。海綿建設先行區包括近期新建、更新的地塊,海綿建設實操基礎良好,海綿設施選用適宜性高、適宜廣泛推動海綿城市建設。具體包括臨桂新區、雁山區及七星高新產業園區的部分區域。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的要求,合理確定建設項目海綿建設的指標,積極開展新、改、擴建設項目的規劃建設管控。
(5) 海綿功能強化區。
海綿功能強化區面積為21.64 km?,占全市面積的2.55%。海綿功能強化區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區,包括內澇問題突出的街道和黑臭水體的排水分區,如象山區、秀峰區內的部分街道區塊。該區的水安全、水環境和水生態問題較為嚴峻,可積極推進河道生態化改造、增加調蓄設施等,改善黑臭水體和城市內澇問題。
(6) 海綿功能優化區。
海綿功能優化區面積為72.45km?,占全市面積的7.93%。海綿功能優化區包括現狀在水安全、水環境方面問題較少的城市建設區和村莊建設用地,屬于已開發區域。根據“老城區以問題為導向”的策略,并為使得投入的有限資源能盡可能解決現狀市民普遍關注的問題,海綿功能優化區在近期可暫時不作為重點關注的區域,其海綿城市的建設主要隨城市更新和項目的改、擴建同步進行。
二 分區管控指標的分解
(一)技術路線
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是海綿城市建設的核心指標,能綜合反映水系統的問題。徑流污染削減率(用年SS 總量去除率表征)也是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控制的重要目標之一。而年SS總量去除率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相關性較強,所以兩類指標的分區分解方法類似,具體技術路線如圖4 所示:

首先整合碎片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單元,收集地形、水系、路網結構及雨水管網等資料,結合行政分區、排水分區的劃分,把桂林市中心城區劃分為64個管控分區并分別編號。
其次,收集整理各個管控分區的用地現狀、用地規劃、建設程度、內澇點分布特征及黑臭水體分布特征等資料,因地制宜地評估管控分區海綿建設條件,最終篩選出5項基礎評價因子:內澇風險、水環境質量、建設密度、建設階段和地下水位,構建具有層次結構的海綿城市建設適應性評價指標體系。
再次,對各個分區中指標體系的每個基礎因子依次進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評估,將評價情況分為5級,并由小到大分別賦值1~5分,然后組織專家討論確定各個基礎因子的指標權重。借助GIS平臺、空間疊加分析工具對各種單因子評價結果進行柵格轉換和加權疊加運算等一系列處理,得到各分區的海綿建設適宜性綜合評價成果。建設適宜性評價分值高低反映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可達性高低。
最后,以城市既定目標為基礎,利用中位數法選取海綿城市建設適宜性得分最低、得分最高及介于最高分和最低分之間的中間值(中位數) 地塊,各對應一個海綿城市建設控制指標,擬合出一條二次函數曲線,視為理想模型。因此,可根據海綿城市建設適應性評分高低,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和年SS 總量去除率指標定量分解至各個分區中進行管控。
(二)發展現狀分區海綿城市建設適宜性評價
從建設需求和建設條件兩方面出發,對海綿城市建設適宜性評價進行考量。
根據海綿城市建設成效在水安全和水環境方面的評價標準,選取內澇風險和水環境質量作為兩個建設需求評價因子,內澇風險越高則說明削減峰值流量和控制徑流總量的要求越高,水環境質量越差則說明水環境治理的需求愈加迫切,兩者均是對海綿城市建設需求性的表征。
從海綿設施選用的適用性和海綿建設的可操作性看,建設程度、建設密度與地下水位的高低3 個因素的差異程度是對海綿城市管控目標可達性的表征。
(1) 基礎因子指標賦值。
利用主客觀結合的打分方法,對各管控分區的二級指標進行量化評價和分級賦分:統一將分區評價情況分為5級,并由小到大分別賦值1 ~ 5分。
內澇風險越高的地方對削減峰值流量和控制徑流總量的需求越高,故而根據《桂林市排水防澇專項規劃(2015—2020 年)》中梳理出的內澇積水成果,將內澇積水深度由淺至深、易澇點分布由稀疏到密集、內澇風險由輕微到嚴重分別賦值1~5分。考慮分區水環境質量達標率越低、黑臭水體存在率越高時對水環境治理的需求愈加迫切,相應賦予越高分值,因此對各分區按優、良、中、差給予從低到高的分值。
分區地下水水位高低情況反映了海綿措施的選擇及應用的影響。地下水埋深在1.5m以上則認為對海綿措施的選擇使用影響較小;地下水埋深在0.5~1.5m視為地下水位高,對海綿措施的選擇使用有局限性,可能影響海綿設施效能的發揮,應適當降低海綿城市建設目標,給予較低的分值。
若分區建設用地范圍內(未)新建用地和可改造用地比例較高,則實現海綿城市建設目標會相對比較容易,對地塊所提的建設目標應適當提高。根據各管控分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梳理出的用地類型和建設階段,將各分區(未) 新建用地和可改造用地的比例值由低至高分為5級,并分別賦予1~5分。
根據桂林市遙感衛星圖像的下墊面解析結果,可計算出各分區不透水面積占比,用來表征各管控分區的建設密度。建設密度由高到低分為5級,并分別賦予1~5分(表4)。

(2) 分區海綿城市建設適宜性評價。
綜合考慮海綿城市建設條件影響因素和相關水系統問題,經過層層分析和兩兩對比,確定每個級別指標層的權重賦值。
借助GIS平臺將海綿城市建設適宜性5個基礎評價因子的評分結果轉換成柵格數據,利用空間疊加分析工具依據各個因子所賦權重進行空間加權疊加運算。對綜合運算后的柵格數據重新分類并劃分級別,得到各分區的海綿建設適宜性綜合評價成果。建設適宜性評價分值越高,表示分區的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可達性越高,在進行分區管控指標分解時,可適當提高該分區目標值。換言之,海綿城市建設適宜性的評價結果,為定量分解各分區的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提供了理論支撐(表5,圖5)。

(三)指標分解
(1) 分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
在分區海綿城市建設適宜性評價成果的基礎上,以桂林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70%為基準值,通過中位數法和經驗統計法等,建立年徑流總量控制率與地塊適應性評分之間的關系,差異化地確定各管控分區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目標值為60%~80%,擬合出一條二次函數曲線,建立理想模型,以此來進行海綿城市指標的定量分解。分解后的分區目標數值根據各分區建設用地面積加權平均,核算得出桂林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為70.9%,滿足全市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達到70%的目標要求(表6)。

(2) 分區年SS 總量去除率。
年SS總量去除率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相關性較強,綜合分區海綿城市建設適宜性評價成果,以桂林市年SS總量去除率 50%為基準值,差異化地確定各管控分區年SS 總量去除率為42%~58%。分解后的分區目標數值再根據各分區建設用地面積加權平均,核算得出桂林市年SS總量去除率為 50.9%,滿足全市年SS 總量去除率50%的目標要求(表7)。

經過整理,桂林市中心城區各分區的年徑流總量控制率和年SS總量去除率的分解成果如圖6所示。可見臨桂新區、雁山科教園片區和英才園等新興的產業園片區等因為建設開發程度和建設密度低,海綿城市建設的可操作性高、落地實施條件好,分配到較大的管控指標;琴潭片區、沙河片區、穿山塔山片區及和平村片區等因為內澇積水或部分河段水體黑臭問題亟待解決,也分配到一定的管控指標,以期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將上述問題同步改善或解決;王城中心片區、會展中心片區等發展成熟的城市中心地帶現狀在水安全、水環境方面不存在明顯的問題,分配到的海綿管控指標要求不高,其海綿城市的建設主要隨城市更新和項目的改、擴建同步進行。

三 結語
多因子綜合評價法的關鍵在于因地制宜地選取基礎評價因子并構建具有合理層次結構的評價體系,主客觀結合賦予恰當的權重和分值,再利用GIS平臺的空間疊加工具輔助進行矢量數據的加權疊加運算。在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層面,多因子加權評價法可以為海綿生態格局和建設分區的判斷、分區管控指標的分解提供有效的參考依據,以提高規劃成果的質量,確保規劃成果的科學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