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司長蘇克敬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到2025年基本消除較大面積的農村黑臭水體,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治理模式,“‘十四五’期間,需要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穩步推進。”

生態環境部土壤生態環境司司長蘇克敬 徐想/攝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蘇克敬提到,通過農村環境整治,已經解決了一批農村生活污水等突出問題,特別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實施以來,指導各地因地制宜制修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完成縣域專項規劃編制,部分地區治理水平不斷提升,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是,總體來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礎薄弱、區域差異較大、治理任務艱巨,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也是工作的難點,相較城市污水處理,還面臨著噸水投資成本高、管網建設難度大、運維保障不足等實際問題。
對此,蘇克敬提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應該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為出發點,分區分類推進治理,結合村莊規劃,充分考慮區位條件、人口集聚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納入城鎮污水管網、建設集中或者分散處理設施等處理方式。
具體而言,要考慮東中西部地區差異,堅持規劃先行,并突出重點區域,優先治理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等國家重要戰略區域,重點整治水源保護區和城鄉接合部、鄉鎮政府駐地、中心村、旅游風景區等人口集中區域。此外,要加強技術幫扶,指導各地以資源化利用、可持續治理為導向,選擇符合農村實際的生活污水治理技術,還要督促長效管理,鼓勵村民積極參與,發揮村民在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中的作用。
同時,要加強農村黑臭水體的治理。包括摸清家底、建立臺賬、開展試點,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黑臭水體為重點,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水體凈化等措施進行綜合治理,并完善農村環境信息公開渠道,對黑臭水體整治效果進行公示,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農村本身是一個大的生態系統。”蘇克敬建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應該與農業綠色發展有機結合起來,盡可能就地就近就農利用,提升農業農村水資源良性循環和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并鼓勵采用生態處理技術,積極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