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吉林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工作方案》,并對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進行部署。會議由省長劉國中主持,副省長隋忠誠、李晉修、金育輝和省政府秘書長劉喜杰等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全省各級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上來,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將全面推行河長制作為全省“三個五”發展戰略和“三區”建設總體布局的重要抓手,全面推進全省生態文明建設、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
會議強調,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處理好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強化規劃約束,促進河湖休養生息,維護河湖生態功能;要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明確各級河長責任,強化聯動機制,統籌各方力量,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要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立足全省不同地區、不同河湖實際,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實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系統推進、科學施治,解決好河湖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要堅持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發揮河長作用,拓展公眾參與監督渠道,營造全社會關心、愛護、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
會議明確,全省所有河湖全面實行河長制。松花江等4條大江大河、東遼河等6條跨市(州)重要支流及查干湖設省級河長,實行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其他跨市(州)及跨縣(市、區)河湖設市、縣、鄉三級河長;不跨縣(市、區)河湖設縣、鄉兩級河長。
會議要求,2017年底前,全省要全面推行河長制。要開展好河湖基本情況調查,組建縣級以上各級河長制辦公室,出臺各級河長制實施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工作制度,分河分段確定并公示各級河長,編報《吉林省河長制河湖分級名錄》,并在主要河湖顯著位置設立河長公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