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務院印發《地下水管理條例》(以下稱《條例》),為地下水依法治理奠定了法治基礎,其中首次將地下工程疏干排水納入監督管理內容。目前,威海建筑工地產生的基坑排水除少部分用于工地降塵外,其余大部分直接排放,造成水資源大量浪費。為切實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節約保護水資源,威海市在做好《條例》宣貫的基礎上,結合威海排水精細化管理的要求,組織開展了市區建筑工地基坑疏干排水調研,同時對市區建筑工地開展宣傳幫扶,為各建筑工地算好三筆“賬”,推進威海水資源管理和排水管理共同邁上新臺階。
一是算好“政策賬”
建筑工地基坑疏干排水主要來源于施工單位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開挖深基坑,由于含水層被切斷,在壓差作用下,地下水滲流入基坑,造成基坑浸水,使地基承載力下降,易造成流砂、管涌和邊坡失穩等安全隱患,必須采取有效的降水和排水措施。新施行的《條例》中規定:“礦產資源開采、地下工程建設疏干排水應當優先利用,無法利用的應當達標排放。”《威海市節約用水條例》中的第二十三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使用低耗水建筑材料。建設用水應當優先使用建筑基坑水、再生水等非常規水。”第二十四條規定:“城市綠化應當優先選用耐旱型或者低耗水植物。綠化灌溉應當優先使用雨水、再生水、建筑基坑水、池塘水等非常規水。”
二是算好“資源賬”
威海水資源稟賦先天不足,人均實際占有水資源量僅為全國的1/4,屬于嚴重缺水地區。威海境內沒有大江大河,水資源主要來自大氣降水,但受特殊地形地貌和水文氣象條件影響,降水量年內分配不均、年際變幅大,降水主要集中在7、8、9三個月,年際降水常出現旱澇交替、旱澇急轉、連旱連澇交替現象。水資源短缺已成為威海經濟社會發展的最大“瓶頸”制約。大量的基坑排水排入市政管網,這樣不僅加重排水設施運行負擔,而且導致大量的水資源被作為污水排放處理,資源浪費嚴重。
三是算好“經濟賬”
組織對中心城區開展系統調研,倡議各工地使用增壓泵,通過排水管引水到臨時蓄水池中,用于整個施工期間消防、降塵、車輛沖洗、廠區綠化、廁所沖洗、結構施工中的混凝土養護、裝飾裝修等。經估算,采用上述方式將基坑排水用于建筑工地日常用水,在500天的施工期內可為建筑工地節約用水約95000立方米,節約水費40余萬元。同時,打通部門信息壁壘,水務與環衛部門聯合,通過定時、定點取用基坑排水,用于市政清潔、綠化、降塵等,探索基坑排水利用多元化,進一步提升基坑排水利用率,有效節約水資源。
下一步,威海市將積極探索把基坑排水納入水資源管理范圍,對新建工程進行登記備案,結合水土保持方案等實施建筑工地施工降水的排水許可管理,推廣建筑工地建設基坑水收集循環利用系統。同時,協調多方建立激勵制度,會同相關部門,探討對基坑排水利用較好的施工企業進行政策激勵的可行性,研究通過減稅降費等形式給予政策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