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記者從山東省環保廳獲悉,2017年第一季度,按照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五類標準(主要指標COD≤40mg/L,氨氮≤2mg/L)評價,在山東省參與評價的100個省控斷面中,除11個已斷流或正在河道整治的河流(占11.0%)外,有80個斷面水質均值達到或優于五類標準,占80.0%;有9個斷面水質劣于五類,占總數的9.0%,較去年同期減少6個,同比下降40.0%。
17市中有6個市存在劣V類水體,分別是濰坊市陽河蘇廟、虞河紙坊橋、張僧河聯四溝;東營市陽河南郭橋、支脈河辛沙路橋;煙臺市五龍河橋頭;濟寧市龍拱河入梁濟運河處;日照市付疃河大古鎮;濟南市小清河辛豐莊。其中張僧河聯四溝、支脈河辛沙路橋2處斷面主要受到上游因素影響導致超標。
據悉,2017年第一季度,山東省“水十條”及省級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工作繼續有序推進:列入國家“水十條”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斷面中,除6個斷面斷流外,共有49個斷面水質均值達到或優于三類標準,占總數的59.0%,較2017年度任務目標高出3.6個百分點;有8個斷面水質劣于五類,占總數的9.6%,完成2017年度任務目標。位于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的165條黑臭水體中,已整治完成70條,消除比例達42.42%;除地質原因外,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達標率為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