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控松花江流域的水污染,吉林省日前提出2008年年底前,松花江流域60%以上的城市污水處理項目要開工建設,確保到2010年全部建設項目投產(chǎn)運行。
吉林省副省長王祖繼說,各地要科學制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guī)劃,加大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投入力度,已建成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符合率要達到60%以上,在建污水處理廠要同步建設70%以上的配套管網(wǎng)。到今年年底,松花江流域60%以上的城市污水處理項目要開工建設,確保到2010年全部項目建成運行,并達到相應的標準。
王祖繼提出,各地要落實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積極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市場化改革。各地要嚴格審核項目減排指標,加強污水處理配套設施建設,從而進一步有效防控松花江流域的水質(zhì)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