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究竟是虧損還是暴利?早在2007年,法國威利雅公司以17.1億元高溢價收購蘭州供水集團股份的事情,就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當年,業內人士的普遍看法是:“蘭州水務的高價出讓只是一個開始,結局還遠遠不能看到。”
7月初,蘭州市召開居民生活用水定價聽證會,適時調整水價的消息在市民中引起各種質疑。“漲價早在威利雅公司高出數倍溢價收購蘭州自來水公司時已成定局。”甘肅省物價局一位工作人員表達了他的個人觀點。
近日,蘭州威利雅水務集團負責人在與媒體見面時一面為企業喊虧,一面闡述了他們對水價調整的“預期”:“根據我們的成本測算,目前蘭州市綜合用水價格達到1.87元一噸,企業才能保本經營。”據此,蘭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漲幅將不超過0.42元一噸。
誠然,這樣的解釋,顯然站不住腳的。這與威利雅此前的做法矛盾:既然企業明白這是虧損經營,17.1億元的“天價收購”如何解釋?難道當年的高溢價收購,如今要用水價上漲加重老百姓負擔來埋單不是?
是的,法國威利雅集團水務是全球最大的水務集團之一,據悉,近年來已經先后收購了國內20多個城市的自來水公司。有報道顯示:從深圳、遵義、呼和浩特到常州、昆明、柳州……,這些城市自威利雅水務進入后,都引起當地的水價格上升,上調幅度最高達到55.6%。有關人士認為既然蘭州市政府在供水公司出售中,超額獲利近10億元,那么這筆資金完全可以再修建一座同等規模的供水企業,打破威利雅公司獨家經營城市水務的局面。的確“不能讓蘭州人懷抱黃河,還要吃高價水。”
請原諒筆者孤陋寡聞,在寫這篇評論之前,根本不知道我國已經有這么多城市的國有自來水公司出賣給了法國威利雅集團?據說,而且都是“高溢價”,也可以說是“天價”賣出,賺了一大筆錢?以前我只知道城市自來水公司、公交公司、衛生環境等企業經營權都是隸屬當地人民政府的國有企業,都有自主經營管理權,國家投資興建,基本上自負盈虧,但虧損大了,不會讓這些公共事業倒閉或破產,都有國家(即當地政府財政)增資或補貼埋單。因為這些都是政府的公共事業設施,這是政府為當地民眾服務的,也屬于老百姓的公共福利。是老百姓作為納稅人應享受的福利回饋項目,確實不是賺錢盈利為目的的國家企業。根本不存在把這類公共福利企事業(如自來水公司等)出賣給外國集團公司來經營,而且像蘭州市自來水公司賣到了這么高價于幾倍的錢不知用到哪里去了?正如業內人士指出的,把“天價”多賣到的10億元錢重新修建一座同等規模的供水企業,可以與威利雅集團公司競爭,打破威利雅公司獨霸、壟斷蘭州市的自來水供應。讓老百姓得益倒是應該出賣的初衷!
另外,各地城市自來水公司只要善于經營,貫徹節能政策,降低成本,很多這類企業是可以盈利的,因為它是獨立獨家企業,甚至有不少還是暴利企業。可是出賣給外國公司,外國公司不是為了賺大錢,是不會“天價收購”你中國自來水公司的,給外國公司收購壟斷自來水之類民眾日常必須的公共事業,讓老百姓高價買外國人經營的中國水源的自來水,實在是沒有道理的。
筆者以為,像蘭州、常州、昆明等城市已經把自來水公司高價出賣給了法國威利雅水務集團之后,把錢仍應該用在城市公共事業上,為人民造福。至今還沒有或不想出賣自來水公司的政府部門,應吸取蘭州等地的教訓,不要貪戀眼前一時的高價損害居民利益,奉勸貪圖一時高利而再不要出賣自來水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