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至少提高0.3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5元,高污染企業用水將要掏更多的錢。”昨天,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11月1日起,市區將調整自來水和污水處理費價格,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同時,嘉興港區污水處理費參照市區標準同時調整,嘉善、海鹽、平湖三個縣(市)的非居民用戶污水處理費標準與嘉興市區同時調整。
非居民生活用水到戶價格上漲0.5元
“到11月1日,非經營性用水價格為2.15元每噸,經營性用水2.2元每噸。”據市物價局價格管理處處長張全明介紹,非居民生活用水的城市供水價格每立方米提高0.3元,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提高0.2元。按照新標準計算,非經營性和經營性用水到戶價格均提高0.5元。其中,商業服務企業每立方米3.9元;一般工業企業每立方米4.2元;化工、制革、印染、電鍍等高污染工業企業每立方米4.6元。
除城市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有所調整外,工業企業另按污染物濃度征收污水處理費。張全明告訴記者,COD(化學需氧量:衡量水中有機物質含量多少的指標,化學需氧量越大,說明水體受到有機物的污染越嚴重)值以500mg∕L為基準,每上升或下降100mg∕L相應加減0.14元;超過800mg∕L時,每上升100mg∕L加0.3元。“比起以前,新方案更能促進工業企業控制水體污染。”
對純凈水飲料制造企業、洗車業、桑拿浴室等特殊行業用水,新方案規定:城市供水價格由每立方米1.9元提高到4.0元,污水處理費由每立方米1.5元增加到1.7元,每立方米用水到戶價格相應地增加了2.3元。
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
根據用水價格調整新方案,對“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生活用水實行三級式的階梯式計量水價,“一戶一表”抄表用戶每月用水量在17立方米及以下的到戶價為每立方米2.50元;18至30立方米的為每立方米3.30元;31立方米及以上的為每立方米4.10元。其中,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比以前上調0.1元。
“以后用水要多掏錢了!”家住三水灣萬家花園的金女士得知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的消息后,認真給自己家算了一筆賬。金女士告訴記者,家中每月用水在35立方米左右。按以前的水價每立方米2.2元來算,金女士每月需繳水費77元。實行新方案后,金女士則要繳2.5×17+3.3×(30-17)+4.1×(35-30)=105.9元,要比以前多用28.9元。“水價上漲了不少,以后要節約用水了。”金女士告誡家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