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加強跨行政區域河流出市斷面水質保護的管理,遼寧省近日出臺《遼寧省跨行政區域河流出市斷面水質目標考核及補償辦法(討論稿)》,規定從今年6月1日起,出市斷面水質超過考核目標值的,上游地區應當給予下游地區相應的補償資金。 為了科學分清上下游地區的責權利,《遼寧省跨行政區域河流出市斷面水質目標考核及補償辦法》規定,由省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組織上下游城市共同設定,根據國家及省水污染防治規劃目標和省市長環保責任書目標要求,確定出市斷面水質考核目標值,由該斷面上下游城市環境監測站負責同時監測并形成一致認可的監測結果,每月至少監測兩次以上。 從今年6月1日起,遼寧境內河流出市斷面當月水質平均值超過考核目標值的,上游地區設區的市應當給予下游地區設區的市相應的補償資金;入海斷面當月水質平均值超過考核目標值的,所在地設區的市應當將補償資金交省級財政。補償資金將被納入環保引導資金或污染防治資金進行管理,專項用于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不得挪作他用。 出市斷面的監測項目暫定為化學需氧量,按照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治理成本,補償標準暫定為:干流出市斷面50萬元乘以超標倍數,支流出市斷面20萬元乘以超標倍數。各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要定期公布影響出市斷面水質排污單位名單,督促其不斷減少水污染物排放量。對造成出市斷面長期不能達標的,或多次出現嚴重超標現象的,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對于不按期繳納補償資金的各設區市,省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其實行“區域限批”,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另據遼河辦相關人士介紹,從今年6月1日起,作為遼河在遼寧境內的上游城市鐵嶺,渾河上游的撫順,太子河上游的本溪,大遼河上游的沈陽、遼陽和鞍山,大凌河上游的朝陽和阜新,如果超排就要給下游市以補償;作為沿海的丹東、大連、營口、盤錦、錦州和葫蘆島等市,如果向海域超排則要向省級財政交納補償金。就目前遼寧跨市界河流水質來看,干流出市斷面的超標倍數最多是1.5倍,支流斷面的超標倍數最多在3倍左右。這樣計算下來,干流的上游市每年最多給下游市的補償金為近千萬元,而支流的上游市給下游市的補償金最多為700余萬元。 ————相關鏈接———— 江蘇 在太湖流域部分主要入湖河流及其上游支流開展試點,以“誰污染誰付費、誰破壞誰補償”為原則,建立跨行政區交界斷面和入湖斷面水質控制目標,上游設區的市出境水質超過跨行政區交界斷面控制目標的,由上游設區的市政府對下游設區的市予以資金補償;上游設區的市入湖河流水質超過入湖斷面控制目標的,按規定向省級財政繳納補償資金。 浙江 實施生態環保財力轉移支付制度。按照“誰保護,誰得益”、“誰貢獻大,誰多得益”以及總量控制、有獎有罰的原則,省財政對源頭地區所覆蓋的45個市、縣(市)按照不同的系數分檔兌現補助額。凡市、縣主要流域各交界斷面出境水質全部達到警戒指標以上的,將得到100萬元的獎勵,水質年度考核較上年每提高1個百分點,就有10萬元的獎勵補助;反之,每降低1個百分點,則扣罰10萬元補助。 河北 在子牙河水系的14個主要河流跨市斷面實行水質化學需氧量目標考核,對超標的設區市試行生態補償金扣繳政策。 由省財政每月按考核斷面水質超標倍數確定扣繳數額,超標倍數越多扣繳越多,最高達300萬元,直接從設區市財政扣繳,作為子牙河流域水污染生態補償資金,專項用于水污染綜合整治的減排工程。 記者 丁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