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貴州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工作方案》(下稱《方案》)近日下發,今年底前,貴州各級河長制將全面落實到位。
貴州是長江和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態屏障,又是全國三個生態文明先行試驗區之一,在國家生態環境安全戰略格局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普查顯示,貴州境內河流縱橫而又源短流細,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有1059條,水庫、山塘共有19000多座。作為中國首批國家級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全面推行河長制,努力構建水清、岸綠、河暢、景美的江河湖庫體系,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義。
河長制的主要任務包括:統籌河湖管理保護規劃,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江河源頭、水源涵養區和飲用水源地保護,推進河湖生態修復,加強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潔等10個方面。
《方案》規定,由貴州省委書記、省長擔任省級總河長,同時兼任貴州最大河流烏江干流及其流域內6座大型水庫的省級河長;分管水利和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省長擔任省級副總河長,并分別兼任一條重要河流的省級河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的省級領導各擔任一條重點河流(湖泊、水庫)的省級河長;貴州各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村對流經本行政區域的每一條河流(河段、湖泊、水庫)均明確一位相應級別的領導擔任河長。
為了讓社會公眾更好地參與到河長制行動中來,將在烏江、赤水河等八大水系干流及主要一二級支流、縣級以上168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重點湖庫,另聘請水利專家、環保專家、環保組織負責人或招募一名志愿者義務擔任民間河湖監督員。
《方案》明確,嚴格考核問責,把河長制推行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因失職、瀆職造成河湖環境遭受嚴重破壞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將依法依規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