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通訊員袁成金王學鵬鄒曉東
經過30多年的努力,山東省探索出了一條全流域、全過程、全方位的立體治污之路,即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實現了從點源治理到流域綜合治理的跨越。
"治用保"并舉,綜合治理流域污染,實現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雙贏
山東省小流域眾多,在南水北調治污實踐中,山東省逐步探索并確立了治、用、保并舉的小流域污染綜合治理技術策略。
"治"即污染治理,是指包括結構調整、清潔生產、末端治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在內的全過程污染防治;"治"的目標是使流域內所有排污單位均按照標準穩定達標排放。"用"是指利用流域內季節性河道和閑置洼地,建設中水截、蓄、導、用設施,合理規劃中水回用工程;"用"的目標是最大限度地實現轄區內水資源充分循環,減少廢水排放量。"保"是指在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綜合采用河流入湖口人工濕地水質凈化、河道走廊濕地修復、湖濱及湖區濕地修復等生態修復措施,對流域內的生態恢復過程進行強化;"保"的目標是充分發揮環境的自凈能力,削減面源污染。
薛城大沙河流域各市在"治"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用"和"保"的工程建設。地方政府在薛城大沙河流域修建橡膠壩,逐級攔蓄凈化達標廢水,河流中化學需氧量濃度由上游的62毫克/升下降到28毫克/升;循環利用處理后的中水,每年回灌地下水1000多萬立方米、擴大灌溉面積達16萬畝;積極建設向海化化工園供應中水的配套工程,最大限度地實現了水資源循環利用。通過實施"治"、"用"、"保"并舉的流域污染綜合治理,薛城沙河流域環境得到了明顯改善,沿河地價由此上漲,地方政府將土地升值帶來的效益反哺于污染治理工程,形成了治污工程投入機制的良性循環。
運用經濟杠桿和市場手段推動污染防治,促進經濟建設與環保協調發展
山東省積極實施環境經濟政策,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綜合運用價格、稅收、財政、信貸、收費、保險等手段,啟動市場機制解決流域污染問題,促進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早在2004年,山東省委、省政府就印發了《關于加強水污染防治的決定》,明確強調優先提高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制定中水使用經濟政策,建立水環境容量有償使用制度等,運用經濟杠桿和市場手段推動流域污染防治。
山東省政府還先后印發了《關于提高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促進城市污水處理市場化的通知》和《山東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對污水處理費標準、征收、使用及管理等進行調整和規范,鼓勵各地采用BOT、TOT運營模式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同時利用價格政策鼓勵使用中水。隨后出臺的《山東省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和《山東省節約用水辦法》規定,根據有關部門頒布的用水定額,實行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
截至目前,山東省淮河流域內所有縣(市、區)均已建成一座或一座以上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全部按照一級標準執行。
以行政轄區跨境斷面監管和建設項目管理為重點,強化行政監管,強力推進水質改善
行政監管是落實流域污染治理技術策略、經濟策略和法規策略的重要保障,也是流域內各級政府的基本責任。
山東省以行政轄區跨境斷面監管為重點,嚴格落實地方政府環境責任。制定出臺了全省"十一五"期間主要河流分年度剔除上游因素水質改善最低目標,把行政轄區出境斷面水質達標情況列入各級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
山東省以建設項目管理為重點,促進區域科學發展。充分發揮環保第一審批權的作用,嚴把新建項目審批關,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環評審批程序。
山東省以落實地方環境標準為重點,全面開展新一輪限期治理。4個流域性地方標準發布后,對不能按期達標的企業,依法實施限期治理;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務的堅決關停。
山東省以治污項目調度督辦為重點,積極落實流域治污規劃。省政府對列入《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山東段控制單元治污方案》的治污項目實行月調度、季通報、年考核制度,通過柱狀圖的形式,每月通報各市治污項目進度情況。
山東省以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為重點,防范重大環境突發事件。組織流域內重點企業針對污染事故,特別是在安全事故發生后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編制專項應急預案,積極落實相應的控制、處置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危害。針對環境污染事故高發的態勢,山東省對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特別是產生和排放劇毒污染物的企業,進一步加強監管力度。省環境監測中心站每旬對全省主要河流斷面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總鎳、氰化物等指標進行一次監測,建立完善超標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