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全面評價海綿城市建設成效,近日,我市出臺《海綿城市建設考核獎補辦法(試行)》,從規劃設計、建設實施、信息報送、考核舉證4個方面9個指標體系,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等方式,對海綿城市建設效果進行季度、全年績效評價與考核。對全年考核排名居前列的項目單位,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予以獎勵。其中第一名獎勵200萬元,第2—3名各獎勵100萬元,第4—6名各獎勵50萬元,獎勵資金專項用于海綿城市項目建設。對工作推動不力、進展緩慢、連續兩個季度排名后三位的項目單位實行問責,并約談項目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