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制訂《四川省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落實水污染防治責任制,加大省內長江干流、金沙江、岷江、沱江、嘉陵江等重點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
考核內容包括水質指標和項目指標,各市(州)人民政府是實施各有關專項規劃的責任主體,于次年1月上報自查報告。每年6月全省將向社會公布上一年度的專項規劃實施情況,未通過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將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