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經吉林、遼寧和內蒙古“兩省一區”,水質的好壞關系到幾千萬人民福祉和流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既事關老工業基地振興和可持續發展,又可為重工業地區發展轉型提供示范和借鑒。吉林省按照中央關于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認真落實“讓松花江休養生息”各項措施,其在流域污染防治方面的做法和經驗,值得其他重點流域學習和借鑒。
把握“休養生息”這一戰略,著眼全局統籌。“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是當前流域污染防治必須堅持和遵循的重要戰略思想,在流域污染防治中,必須綜合考慮流域資源環境稟賦、城市規模、產業結構、人口密度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使水污染治理和流域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
強化黨委政府領導這一關鍵,健全法律制度。重點流域污染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的組織領導作用,舉全局之力,集中力量加以推進。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親自謀劃,對污染治理項目實行“打捆運作、綜合治理、集中投入、集中建設”,省人大把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立法納入日程,使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進入了法制化軌道。同時,抓好規劃落實這一重點,推進項目建設。吉林省設立了規劃項目完成時限,建立完善責任機制,加強檢查督辦;對規劃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積極采取措施予以解決,確保項目建設進度。
筑牢環境監管這一保障,防范環境安全風險。吉林省從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出發,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幾年來共拒批松花江流域內的建設項目80多項。嚴格環境執法,加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工業園區、重點行業的環境整治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企業,開展后督察,確保整改到位;對新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對未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務的工業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對未按期完成城市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項目的地區,一律實行區域限批。全面開展流域環境風險源排查,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督促流域企業建立環境風險應急體系,切實保證流域水環境安全。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任務的最后一年,各地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堅持不懈地落實重點流域污染防治的各項任務,為重點流域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