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省級環保補助資金即日起開始申報,各縣(區)環保局負責組織的轄區內申報項目須在3月底前上報到省。據悉,今年省環保補助資金將重點支持跨區域流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和珠三角地區非核心區的縣、中心鎮污水處理項目等,淡水河流域污染整治項目有望列入。
據介紹,省環保補助資金還將重點支持珠三角地區非核心區的污水處理項目、企業三廢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項目、清潔生產項目和列入國家和省級相關環保規劃的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等。地級以上市屬項目原則上限報5個,縣(縣級市)屬項目限報3個。具體情況可登錄市環保局網站(http://www.gdhzepb.gov.cn/)查詢。
據了解,2009年度,惠州共有10余個項目申報后獲批通過,共得到2280萬元省環保補助資金,這些項目主要為污水處理廠建設、清潔生產項目以及工業污染源監管檢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