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武漢1月29日電(記者魏夢佳、沈翀)正在召開的湖北省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湖北省人大代表、武漢大學憲法行政法學教授周葉中建議立法保護“千湖之省”湖北水資源,理順“治水”行政體制,以應對當前這里面臨的水患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巨大壓力。
湖北省素有“千湖之省”、“洪水走廊”之稱,這里既是三峽工程所在地,也是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隨著工業化、城鎮化步伐的加快,以及氣候變化等因素影響,湖北面臨水患治理和水污染防治的巨大壓力。河流湖泊減少,水體污染嚴重等問題日益突出。
但當前“多龍治水”的行政體制嚴重影響了治水效果的發揮。周葉中教授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水行政管理基本上承襲了計劃經濟下的行政管理體制。江河湖庫等水源地、農村水利、防汛抗旱、用水規劃、城市供水、排水和城市地下水管理、水污染治理、城市節水等等,都由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門承擔。這種“多龍管水”的水管理體制打破了水資源利用的自然循環,在水資源治理的過程中出現爭權逐利、推責懈怠等問題,并無法應對越來越嚴重的缺水和水污染的現實。為此,周葉中教授建議盡快制定《湖北省水資源保護條例》,以滿足水資源有效、持續、科學的利用和湖北省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
周葉中說,這部綜合性的法規應不同于以往制定的局部性和單一性立法,要對湖北省水資源保護和管理的主要方面進行規范,包括水資源調查與規劃、水資源保護、飲用水保護、取水和供水管理、節約用水等內容;并以法規的形式,確定建立高效統一的水環境保護管理體制,以強化政府責任、改進和創新排污費的征收與管理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