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3號我市海監和漳州海監聯手,兵分三路,對九龍江口、東部海域和大嶝海域內的非法采砂行為開展了專項整治。
凌晨4點50分,執法人員在東部海域發現了順興0689采砂船船身吃水線很深,行跡可疑,馬上靠上去,上船檢查后發現,這艘采砂船已經采了500立方米左右的海砂,但是沒有辦理任何采砂手續,屬于非法采砂。
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
這條船我們登上來以后,它已經停在這個地方,而且砂已經裝滿了,根據它這個情況這種砂是海砂,是他自己自采的。(是沒有辦理手續是嗎)我們現在對他證件進行檢查,他們提供不了任何證件。
2009年11月19號上午,在大嶝南部海域,一艘名為海盛2的漳州籍采砂船,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盡管沒有作業的跡象,但船上都載滿了砂,海水已經沒過了采砂船的干舷甲板。執法人員立即靠近這艘采砂船,在上船檢查后發現,這艘采砂船已經采了500立方米左右的海砂,但是沒有辦理任何采砂手續,屬于非法采砂。
執法人員:所以你現在要經過我們的滯留檢 接受下一步的調查處理。
執法人員說,無序航行和非法作業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嚴重影響了海峽論壇專用會址項目的建設用船和廈金航線、泉金航線船舶的通航安全,并且還破壞了當地文昌魚自然保護區的生態環境。
2月9號上午,在集美杏林灣大橋和碧溪大橋之間的海面上,橫七豎八地連接著幾百米長的抽砂管道,盜砂者利用抽水機將海底的泥沙漿通過管道抽到岸邊,經過過濾后,海砂就可以直接裝車運走。集美城管杏林中隊聯合公安等執法部門,取締了這個違法采砂點。
執法人員說,去年他們已經下大力氣對杏林灣內的違法采砂行為進行整治,現在盜砂者的采砂點更隱蔽,執法難度也更大。在2月9號的集中整治中,執法部門先后取締了四處違法采砂點,搗毀多臺采砂設備。
集美城管杏林中隊隊長 陳嵐:
非法盜沙一個造成水土流失 二對我們兩個大橋 碧溪大橋 杏林灣大橋橋墩橋基產生安全隱患 還有一個對我們杏林灣開發建設造成水土流失造成影響
來自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統計資料顯示,2004年以來,執法支隊共查處違法采、運砂船近500艘次,處罰300多萬元。然而,廈門海域非法采砂的現象并沒能得到根本的遏制。
廈門海洋專家組組長 阮伍崎:
挖砂這個事情 是屢禁不止 因為他效益太好了 利益的驅動太厲害了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 張善美:
由于城市在發展過程中急需很多建筑材料 在這過程我們可能自覺不自覺向海洋要資源
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大量用砂,這一現實需求導致了大量非法采砂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現行的執法制度在打擊非法采砂上面又存在一定缺陷,對非法采砂的打擊顯得力不從心。
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海監科 鄒金芳:
因為《廈門市砂石土資源管理規定》 它里面授權的是城市執法局在這塊的砂的處罰權 那他們又沒有海上執法力量 那我們有海上執法力量 但是又受到法律的一些限制
廈門市海洋與漁業局政策法規處處長 吳東凱:
我們海洋部門是可以打擊非法采砂 但是現在的法規操作起來不是很好操作 因為要處罰的話 它要嚴重影響生態 那嚴重影響生態 如何評價 如何評估 那現在的話 這個比較難做到
由于過度的采砂,引發了破壞海洋生態環境、侵蝕海岸沙灘、損害濱海旅游景觀等問題。廈門劉五店文昌魚場早已不復存在;廈門僅有的大離畝嶼采砂區,在2003年也已經砂源枯竭。2004年以來,廈門就再沒有發放過海砂開采許可證。
市人大代表 余興光:
海上沒有節制的采砂 將對整個海洋生物的底棲環境會造成變化 那這種變化在某種意義上 有些是顛覆性的
廈門海洋專家組組長 阮伍崎:
我們廈門(海域面積)才390平方公里 完全有這個力量 而且有這個必要禁止在海域進行挖砂活動
一方面是日益枯竭的海砂資源,一方面是屢禁不止的非法采砂行為。近些年來,關于嚴格限制采砂甚至是禁止在廈門海域采砂的呼聲越來越高,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妥善協調海砂開發和保護的關系已經迫在眉睫。2009年11月26日,廈門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規定》,并已按程序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將于2010年5月1日開始施行;該規定明確:禁止在廈門海域采砂。
廈門海域面積390平方公里,文昌魚、白海豚、中國鱟等珍稀海洋生物都在這里繁衍生息。然而無序、過度的海砂開采,已經讓廈門失去了世界上唯一的劉五店文昌魚場。雖然從1991年開始,廈門已經把黃厝海區、鱷魚嶼海區、黃厝以南海區劃定為文昌魚保護區,并在2000年4月和中華白海豚保護區、白鷺自然保護區,一同合并成為廈門海洋珍稀物種自然保護區,但是如果非法采砂行為無法有效遏制,那么這些珍貴物種在廈門的生存環境將進一步惡化。與此同時,有關觀測數據也顯示,由于砂源減少,何厝——廈大的部分岸段侵蝕后退明顯。環島路音樂廣場附近岸線在過去短短三年時間,就被侵蝕一米左右。
國家海洋三所教授級高工 陳堅:
從這一段時間的(監測)數據來看 這段沙灘還是處于侵蝕的狀態 大概監測的對比 大概有往下侵蝕大概一米左右 多長的時間 大概就是兩三年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 張善美:
海砂的形成也是客觀的歷史的長期過程 形成天然的資源 過度的采集也會導致岸堤 還有其它海洋生態環境受破壞 使得我們海洋的生物賴以生存的環境受到破壞
廈門海洋專家組組長 阮伍崎:
最大的危害就是它可能造成一個被挖地方的整個生物群落全部改變
在這種情況之下,廈門海域全面禁止采砂,可以說是保護海洋生態的一個果斷舉措。同時《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規定》還對非法采砂的處罰作了規定:“在廈門海域開采海砂的,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查封設備、扣留運輸船只、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每立方米二百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罰款。”
廈門市海洋與漁業局政策法規處處長 吳東凱:
明確我們海洋部門可以直接處罰 而且可以給予比較重的處罰 那這樣的就是說在立法上解決了明確了執法主體 也加大了打擊力度
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海監科 鄒金芳:
我們原來有抓到采砂船 有用到自然保護區條例 自然保護區條例它是八十年代出臺的 所以它罰款的力度非常低 它規定是三百到一萬 那這樣的話 一個采砂船采一船砂可能利潤都不止這個數 /這就可能起不到該起到的震懾作用 威懾力比較小 所以這次立法修改 我覺得對我們執法上來講的話 是非常有利的 它就把采砂的規定進行了量化 /每立方兩百到五百 那這樣的處罰力度是非常大的 你看我們抓到的采砂船 最少的水泥船 他一般采砂也要裝一百方 一百方砂 兩百到五百算下來就要有兩萬到五萬
全面禁止采砂,對非法采砂加大打擊和處罰力度,勢必對廈門海砂資源衰竭的趨勢起到有效的遏制作用,這不僅有利于保護沙灘的砂源,維持沙灘岸線的穩定,更有利于一些海洋生物的繁衍生息。
可以說,在廈門海域禁止開采海砂,是新出臺的《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規定》強化海洋生態保護的一大亮點。同時《規定》還針對日益突出的海洋環境污染問題,創建了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
廈門海洋環境這幾年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一方面廈門全海域水質基本為四類水質;另一方面海洋災害——赤潮也呈增加的趨勢;其三,海洋生物種類也從原先的五千多種減少到現在的兩千多種。
市人大代表 余興光:
比如像西海域的容量如果從現在講 從主要污染指標來看 幾乎是沒有容量 講容量是跟標準有關 我們西海域的標準是 在四級甚至四級海水標準以下 這個是屬于最差的水質條件 實際上主要是富氮和磷的關系 主要是富營養化 在富營養化的海灣里面 是基本上沒有什么容量的 如果你增加污染下去 只能加重它的污染趨勢 加重趨勢最終的后果 我講生態后果就是發生赤潮 或者我們不必要發生的一些生態事件
廈門市海洋與漁業局政策法規處處長 吳東凱:
所以就是說在這個情況下 現在進行立法的話 現在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且大家的愿望也非常迫切
為控制排入海洋的污染物,阻止廈門海域環境惡化的趨勢。《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規定》強調海域排污要實行總量控制,其中不僅包括對海上航行和作業船舶,以及其他海上活動所產生的海域污染控制,還包括對陸源污染的控制,因為廈門海域80%的污染來自陸地。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 張善美:
對于一些特定的海岸線不得再設排污口 已設排污口的整治 比如鼓浪嶼 環島路 還有其他一些特殊地段 比如筼筜湖 五緣灣 杏林灣等等這些 就是把所有陸地可能產生的污染 采取最有效的措施控制起來 再通過有效科學的處理方法 適當向海洋排放 這樣不能亂排 也不能過度排放 這樣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總量的控制
而為了讓海上作業單位能更好地擔負起自己的環保責任,《規定》還創設了海洋環境保護信用制度。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對海上作業單位的海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每年向社會公布海洋環保誠信單位和警示單位名錄。《規定》第十三條明確:“對被列入海洋環保誠信單位名錄的,有關部門依法給予政策扶持和榮譽表彰。對被列入海洋環保警示單位名錄的,不得參加本市政府投融資涉海工程的招投標活動;在其申請發行股票等依法需要出具環保證明文件活動時,有關部門不予出具環境保護核查合格證明。”{字幕}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 張善美:
從立法的過程中創造良好的環境 或者設定一個法定的屏障 使得人的各類行為 盡可能最大限度地限定它對海洋環境可能造成的各類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