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區排水正式納入監管范圍
排水戶混接雨污管道罰五千以上
使用驗收不合格排水設施罰一萬以上
住宅小區排水正式納入監管范圍;排水戶混接雨污管道罰款五千以上五萬以下;排水設施驗收不合格卻仍投入使用,罰款一萬以上十萬以下。3月1日起,目前國內要求最嚴、規定最新的排水法規——《無錫市排水管理條例》開始實施,2月26日市政園林局新聞發言人向媒體詳解條例的嚴和細。
在現行的《無錫市城市排水管理條例》中,并沒有明確住宅小區排水在排水管理部門監管之內。事實是在控源截污過程中,排水管理部門發現住宅小區單個住戶排污或許不大,但整個小區合起來的排污量卻不容小覷,于是把住宅小區的建設單位作為排水戶納入監管之列成為新條例的必然選擇,同時明確自用排水設施由產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負責運行維護。而原來一些因無物業服務面臨排水設施無人過問的老新村,也將有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指定單位負責運行維護。
新條例不僅內容縝密保證監管無漏洞,還加大了處罰力度。罰款至少三千元、最高十萬元的額度提醒排水戶們注意了:混接雨污管道,未配置相應的污水預處理設施,擅自向公共排水設施傾倒污水,拒絕接受排水監測或者提供虛假數據,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建設項目完工后,排水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排水戶未按照許可內容排放污水,或者向公共排水設施超標排放污水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新聞發言人表示,處罰不是最終目的,排水管理部門將會給予一定時間整改,關鍵是讓排水戶樹立規范排水的意識。
此外,新條例更注重從源頭上規范排水。鑒于一些建設項目排水設施驗收不合格后,令其整改只會事倍功半,且耗費人力財力更多,所以新條例明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配套建設自用排水設施的,發展和改革、環保、建設等有關部門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或者項目審查、環境影響評價、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時,應當征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建設單位應當將排水方案報排水管理機構審查。今后新建項目的排水設施都將提前規劃好,更有利于規范排水。
新聞發言人表示,出臺如此嚴格縝密的排水管理條例,得益于無錫市對治污的重視,事實上無錫市的污水處理體系日趨完善,為規范排水提供了有力支撐。目前, 無錫市所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全部建成,實現了污水廠全覆蓋,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基本完成。去年底,全市污水管網總長度已達7793公里,實現了污水主管網全覆蓋。同時,排水管理部門根據《條例》中所規定的內容,建立健全了各級排水機構的體制,污水處理工作的市、區、街道(鎮)的三級有效管理網絡已最終形成。這些都將為新條例的施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