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費征收采取全省最低標準
市物價局再次就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進行釋疑
近日,有網民在網上發帖仍對此次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存在不理解,市物價局再一次就中心城區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有關事宜進行了詳細解答。
今年2月1日起,根據全省的統一部署,贛州中心城區的污水處理費由原來的0.15元上調至0.8元,采取的是全省污水處理費征收的最低標準。近日,市物價局負責人就此標準進行了解讀。
市物價局局長黃德明介紹說,由于各地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模不同,情況不一,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存在一定差異,在充分考慮污水處理廠建設資金的還本付息費用、運行維護成本、稅金和合理盈利的基礎上,全省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為:每噸0.80元到1.10元。贛州市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采取以最低標準每噸0.80元實施。
污水處理費是與城市自來水費一同征收的,這次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統一調整到位后,我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最終到戶水價(污水處理費按每噸0.80元)平均為每噸2.02元,贛州中心城區為每噸1.95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就網民提到的為何在近期統一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黃德明介紹主要有以下幾點背景:全省縣市污水處理設施即將建成投入運行,迫切需要對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進行調整。目前,我省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共有99座。同時,我省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普遍偏低,迫切需要對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進行調整。據統計,2009年我省污水處理費平均征收標準為每噸水0.51元,贛州中心城區平均為0.24元,與國務院的規定和正常的運行需要相差較大,按照國家的部署,需要盡快進行調整。尤其是當前全省價格形勢平穩,為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創造了良好條件。去年我省價格水平整體走低,全年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比累計下降0.7%,目前我省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較去年下降較多。價格水平總體平穩,為統一調整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此次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是全省統一部署,實行階梯式征收。即在征收污水處理費時,按照居民用戶的用水量大小,從低到高,分別確定階梯式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這次調整中專門規定,居民生活用水設2個階梯,即每噸0.80元和1.00元,或每噸0.90元和1.1元。具體階梯標準和階梯用水量由各設區市根據當地實際自行確定。贛州采取每戶用水量50噸為界限,50噸(含50噸)以內每噸0.80元,50噸以上超過部分每噸1.00元。
還有部分網民就此次污水處理費征收的調整,對部分困難家庭的承受能力表示了擔憂。就此,黃德明介紹,市政府充分考慮到了調價后對困難群眾生活的影響,因此對章貢區、贛州開發區城市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戶、重點優撫對象實行每人每月免交1.5噸水費和1.5噸污水處理費的優惠,同時對社會福利機構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按居民用戶的50%收取。按照統一調整全省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方案,贛州中心城區目前每戶居民家庭平均每月用水18.53噸,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后,每戶平均月增加支出12.04元,約占每戶城鎮住戶月均消費性支出的0.54%,對居民家庭生活影響甚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