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至20日,由中紀委駐環保部紀檢組組長傅雯娟帶隊的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考核組,深入海北、西寧、海東地區有關縣、區,通過實地察看污水處理廠和水質自動監測站等環保設施,查閱相關檔案資料,現場抽查斷面水質及治污項目等,對我省實施《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與考核。副省長馬順清陪同考察,省發改委、經委、財政廳、監察廳、環保廳、建設廳、水利廳以及西寧市、海東地區、海北州地方政府及其環保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核查。
在為期兩天的考核中,傅雯娟一行聽取了省政府關于2009年度《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況匯報,對我省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給予充分肯定,并就存在問題提出了今后工作建議。她指出,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把加快《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作為環保工作的重點,將污染減排與流域水污染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多措并舉,狠抓落實,多方推動,強化監管,治污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但從考核項目情況看,還存在著規劃項目建設進度亟需加快,污染治理項目監管運行水平有待提高等問題。對此,她建議要進一步完善規劃的實施力度,強化評估考核,確保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標的完成。高度重視湟水流域的水資源合理利用和水污染的全面治理,緊緊抓住國家擴大內需和支持青海藏區經濟發展的有利時機,認真謀劃好青海省“十二五”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工作。加快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強化監測網絡,不斷提高裝備和人員技術水平。重視污泥和垃圾的處置處理,建設污泥處置工程,實現污泥的綜合利用。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嚴格執行各項環保制度,狠抓污染防治設施的有效運行,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切實加強環境應急工作。
針對考核組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馬順清副省長要求有關地方和部門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千方百計克服困難,抓工期、趕進度,嚴考核、促落實,加快規劃項目建設進度。城南污水處理廠、海晏縣污水處理廠必須盡快完成調試并投入運行,大通、湟中、湟源、平安、民和、互助縣和西寧第三污水處理廠既要趕工期、還要保質量。二要加大環境監管工作力度,加強對流域內涉水重點排污單位持證排污和在線監控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管,確保重點企業達標排放,強化污水處理廠建成后的正常運營監管,做到建得起、管得好,實現良性運轉。三要加快流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等設施的建設,進一步提高城鎮污水處理率,特別是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再生利用率,污水處理率要達到80%,尤其是湟水河流域一定要完成今年的規定任務。四要認真謀劃《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編制前期工作。在總結“十五”、“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及實施經驗的基礎上,認真開展“十二五”規劃前期研究,進一步理順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著力強化規劃的指導和約束功能,為實現“跨越發展、綠色發展、和諧發展、統籌發展”提供污染防治和環境監管保障。同時,各地和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國家考核組提出的建議要求,建立嚴格的治污責任制,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依法監管,綜合施策,科學防治,努力提高我省黃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