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西水利廳了解到,日前,《江西省(鄱陽湖)水資源保護工程實施綱要(2011年~2015年)》已正式出臺,劃定水資源管理的“三條”紅線,并將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作為地方政府相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據悉,該《綱要》規定:到201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00億立方米以內,全省一級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達到85%以上,二級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達到80%以上,其中飲用水源區達標率達到100%,總達標率達到83%以上;鄱陽湖湖區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達到90%,水質常年穩定在Ⅲ類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在2010年基礎上降低30%,控制在120立方米以內,農業灌溉水利用系數達到0.5以上。上述指標,已全部分解落實到全省各設區市和有關取用水戶。
此外,為堅守住水資源管理制度的“三條”紅線,《綱要》結合江西省省情,實施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以設區市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作為地方政府相關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還將在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盡快制定《江西省用水總量控制實施管理辦法》和《江西省水資源調度管理條例》。
《綱要》指出,各級政府要將水資源保護工作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結合各地實際,逐步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吸引市場融資和社會籌資。同時,完善公眾參與機制,通過聽證、公開征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建立公眾參與的管理和監督制度。
據悉,該《綱要》已于近日正式印發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省直有關單位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