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舉行的江西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了《南昌市軍山湖保護條例》。這個《條例》已于2009年12月23日經南昌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軍山湖是全國縣域內最大的淡水湖。南北長25公里,東西寬5公里,最寬處達16公里,水面為32萬畝,流域面積為616平方公里。軍山湖水質純凈,水產品豐富,以盛產甲魚、鱖魚、銀魚等名貴水產品而聞名遐邇。近幾年更以出產清水大閘蟹而名揚海內外,被中國水產協會授予“中國河蟹之鄉”,省農業廳認定為“無公害水產品養殖基地”。軍山湖清水大閘蟹被授予“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和“中國名牌農產品”稱號。
為了保護好這一湖清水,實現青山常在、綠水常流、空氣常新、生態常佳,進賢縣曾制定了《軍山湖保護條例》,禁止對軍山湖區域生態環境產生損壞的項目進入,并同步實行退耕還林、還湖、還草工程,進一步優化生態環境。
根據條例,保護區是以吳淞高程17.00米為基準線的軍山湖水域及其外延五十米的區域,北至軍山湖堤;控制區是保護區外延1000米的區域。進賢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劃定保護區和控制區的具體范圍,設立保護標志,并在明顯位置設置軍山湖保護范圍示意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擅自移動保護標志。
條例規定,保護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業項目。在湖堤和水面上已建成的餐飲業項目應當予以關閉;其他已建成的餐飲業項目應當達到排放標準。未達到排放標準的,由縣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治理;經治理達不到排放標準的,予以關閉或者限期搬遷。條例還對保護區內水上運輸、旅游等活動產生的固體垃圾、規模化畜禽養殖項目和違法使用或不恰當使用人工餌料、飼料、肥料和藥物等進行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