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河北省首家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試點的唐山市,去年以來,“試水”排污權交易工作進展順利。據記者了解,截至目前,已成功完成排污權交易36例,交易指標總量達5734.96噸,交易金額為2004.47萬元。其中二氧化硫交易項目有27個,交易總量4356.22噸,交易金額為1530.06萬元;化學需氧量交易項目有9個,交易總量1378.74噸,交易金額為474.42萬元。
“需要排污的單位買到了排污指標,出售排污指標的單位通過減排賺到了實惠,排污權交易為唐山節能減排另辟蹊徑。”唐山市環保局副局長邢國軍表示,從2009年8月唐山市首例交易開始,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在唐山市已經初步顯示了蓬勃生機,為污染減排、改善環境質量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政策技術先行奠定交易基礎
減排量收儲、上項目買量避開初始分配難題
在2008年8月,唐山市開始醞釀以排污權交易為核心的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市場調節機制。盡管對排污權交易躍躍欲試,但唐山市并沒有急于上馬。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2009年1月,有關部門委托清華大學進行了排污權交易的研究工作,對排污權交易的模式選擇、程序設定、價格確定、指標核定等進行了深入研究,為當地實施排污權交易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技術支撐。在2009年7月正式形成了《唐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如果按照傳統、經典的排污權交易模式,唐山市基本上不具備開展排污權交易的條件。”邢國軍告訴記者:“在法律層面、總量控制、污染物減排等方面還存在著多種制約因素。但經濟發展又要求我們必須為新建項目提供總量指標。”
此路不通,那就另辟蹊徑。結合唐山實際,《辦法》遵循效率優先和可操作性原則,按照“減排量收儲,上項目買量”的思路建立交易模式。也就是說,經上級環保部門認定的企業減排量由交易中心統一儲備管理(待售),新建項目單位通過交易中心出資購買排污權,交易中心再對減排企業進行補償。“這樣,既為新建項目提供了總量指標,又為減排企業積累了治理資金,提高了企業減排積極性,同時也回避了排污權初始分配等難點問題。”
2009年8月底,唐山開灤東方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新建煤矸石坑口電廠2300兆瓦項目,項目需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2350噸。經市環保局組織協調,唐山興業工貿集團有限公司、鼎新鋼鐵有限公司、榮程鋼鐵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分別將993噸、383噸和984噸的二氧化硫減排指標有償出讓給唐山開灤東方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這也是河北省首例排污權交易。
邢國軍告訴記者,排污權交易對唐山市的大多數企業來說,還是個新鮮事物,目前買賣雙方的交易還離不開環保部門的協調和指導。“但我相信,隨著排污權交易工作的逐漸深入,唐山市在不久的將來一定會建立起二級市場,買賣雙方在不違反環保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自由地進行交易。”
交易指標從何而來?
企業減排量統一由環保局儲備、由交易所代售
今年年初,唐山市豐南區完成了國豐鋼鐵有限公司轉讓二氧化硫等6筆排污權交易,實現交易額300萬元。國豐鋼鐵有限公司減排工程負責人介紹說,排污權交易可以更靈活、更快速地促進減排目標的完成。
“將排污權作為商品推向市場,是促進企業節能減排的重要探索。通過實施排污權交易,最重要的目的是引導企業主動進行節能減排。”邢國軍說,唐山市按企業的治污成本,確定了與排污權交易價格相當的指導價格,企業如果超額完成減排任務,就可以把多減下來的排放指標按指導價格有償出售,獲得資金收益。
要想排污權交易順利進行,要有“貨源”,手中得有指標。為此,唐山市規定,企業減排量指標統一由環保局儲備管理、由交易所代售,如果減排企業不同意儲備管理,閑置期超過1年的總量減排指標作廢;通過交易獲得的排污權,閑置期超過規定時限,由交易所進行轉讓或無償收回。而那些無償獲取排污權的企業如因集中供熱或關閉、取締、合并、轉產、破產等情況造成排污總量減少的,市環保局將及時對其排污權進行調整或收回,多余的排污權委托交易所進行轉讓。轉讓后的收益納入政府財政部門,并酌情對企業予以補償。
作為唐山市首例排污權交易的購買方,開灤東方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權全表示,如果購買不到排污權,公司新上項目根本就無望。同時,對企業將來的治污減排工作也是一個很大的推動。
而作為賣家的興業工貿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代洪慶則表示,以前即使沒有排污權交易,企業也必須進行污染減排。現如今,如果減排效果好,還能創造效益,這對企業來說絕對是個好事,對企業實施節能減排是個促進,同時也提高了大家對資本運作的認識。“企業出賣排污權獲得的收益,還可以繼續投資環保。”
有沒有交易資格設定門檻?
新建限制類、允許類項目的排污權申購數量比例為1∶2;未完成減排任務、環保信用不良企業不得交易
企業新上項目得花錢買排污權,但也并非想買多少就買多少。對此,邢國軍表示,排污權交易是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進行的,只有經環保部門批準的新上項目才可以購買排污權。環保部門會根據環評報告及環境管理要求對其購買排污權的數量進行核定,而且只有在減排企業的減排指標能夠滿足新增排污權指標的情況下才能實施交易。
“被列為環保信用不良、未完成減排任務、環保掛牌督辦或污染源限期治理期間的排污單位,不得轉讓或購入排污指標。”邢國軍說,可轉讓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權也必須經過申報、審核登記后才能交易。
在具體的交易原則方面,唐山市也充分考慮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要求,按照河北省政府《關于推進污染減排的實施意見》,《辦法》確定新建限制類、允許類項目的排污權申購數量比例為1∶2,對鼓勵類項目的排污權申購數量比例為1∶1。這一規定將有效提高重污染行業的投資成本,促使投資傾向排放小的行業。此外,為防止污染物在某一區域集中排放,同時鼓勵區域減排,《辦法》將跨縣(市)區的交易價格在指導價格的基礎上乘以1.5~2.0倍的系數。
排污權交易價格的確定還為唐山市政府考核各縣區政府在減排工作中的責任提供了獎懲依據。根據有關規定,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縣(市)區政府,參照排污權交易價格,根據未完成的減排量扣繳生態補償金,作為減排專項資金,用于獎勵年度減排任務完成較好的縣(市)區政府,或用于區域污染治理等。而為了調動各縣級政府減排工作積極性,明確因集中供熱或關閉、取締等原因獲得的排污指標,轉讓后獲得款項可以歸所在地人民政府所有,由其酌情對減排單位予以補償。
邢國軍說,2009年,唐山市共完成重點減排項目152個,可實現削減二氧化硫5.046萬噸、化學需氧量1.83萬噸,超額完成年度減排目標。城市環境空氣質量二級以上天數達到329天,達到歷史最好水平,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灤河、陡河等水質進一步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