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日前,湖州市起草了《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全面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意見》提出了建立覆蓋全市的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至2015年末完成全國水生態文明試點城市創建。
人多水少、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是湖州市的基本水情,水環境污染、優質水短缺、水生態脆弱等問題,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隨著湖州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對水資源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見》的起草實施,將有力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市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意見》在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上明確,2015年前,實行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制定年度用水計劃,嚴格執行杭嘉湖平原地區、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取管理辦法,建立和落實長效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取水許可制度,開展取水戶年度用水計劃管理,嚴格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執行水資源費征收標準,依法加強水資源費征收和使用管理,對水資源實行統一調度,水力發電、供水、航運等調度應當服從水資源綜合調度。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湖州市將全面加強節約用水管理,推進水價改革,實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式水價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計劃用水累進加價制度,建設取水實時監控系統,落實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對農業、工業、生活等方面開展節水技術改造,鼓勵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制定節水優惠政策措施,發展中水回用、分質供水、雨水利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
此外,湖州市將在建立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上嚴格監管,加強水功能區動態監測,完善入河排污口設置的審查管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建立飲用水源保護政府負責和部門協調機制,以及飲用水水源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推進水生態系統地保護和修復,加強水域保護,維護河湖生態健康,加強對重水源涵養區、重要河道和濕地的水生態保護和修復。《意見》明確要求,至2015年末,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19億立方米以內;萬元GDP用水量控制在87.8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36.3立方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624以上,主要江河湖庫水功能區達標率提高到71%以上,全市初步建立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