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記者在朝陽市物價局獲悉,市區居民供水價格及污水處理費正式調整,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至2.10元/立方米,繼續實行階梯水價。
經朝陽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議定,受遼寧省物價局委托,2013年11月份,在成本監審基礎上,市物價局按相關規定依法組織召開調整市區居民供水價格及污水處理費聽證會,并將聽證材料按規定提交遼寧省物價局。近期省物價局批復了我市市區居民供水價格,并會同省財政廳批復了污水處理費標準。其具體價格執行標準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居民生活每月每人用水量3立方米部分(含3立方米),調整到2.1元/立方米;一、二階梯用水價格分別調整到3.00元/立方米、5.00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0.70元/立方米。
其他行業用水:3.60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1.00元/立方米。
特種用水:12.00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1.50元/立方米。
按照“同城同價”原則,朝陽市鳳凰制水有限公司同步執行上述標準。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教學和學生生活、社會福利機構、部隊等用水價格與居民用水同價;市民政部門將按市政府有關規定,對低保戶家庭實施用水補貼。除其他行業供水價格外,各類別水價及污水處理費標準均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市物價局提醒供水部門:要嚴格執行省定各類用水價格,規范用水類別,認真執行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充分體現對水資源的價格調控政策:要嚴格執行物價政策規定,供水企業要到同級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亮證收費,自覺接受物價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