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馬鞍山市政府召開水價調整新聞發布會,市物價局局長朱金陵受委托發布城市供水價格、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調整情況。9月1日起我市自來水價格將正式調整,按調整方案提出的居民用水到戶價,每噸水在現行銷售價格1.60元基礎上提高到1.9元,每噸提高0.30元,現行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業用水、工業用水、經營用水將合并為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增設特種用水。
具體調整情況為:
基本水價: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價平均上調0.20元(含稅)。
污水處理費: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上調0.10元。
水資源費:居民生活用水不作調整,仍執行每立方米0.02元;非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上調0.02元。
特種用水:基本水價每立方米1.74元,水資源費每立方米0.06元,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0元。
向農村安全用水躉售水基本水價每立方米上調0.20元,免征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
按調整方案提出的居民用水到戶價,每噸水在現行銷售價格1.60元基礎上提高0.30元,影響當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0.1個百分點;按每戶居民月均用水量11噸計算,則每戶每月水費支出增加3.3元,每戶居民一年水費增加的支出對消費性支出的影響為0.11個百分點。
水價調整后,市政府有關部門將對低保家庭同步實施價格調整后的補貼機制,標準為每戶每月10元。 (陳敏娟 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