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部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甘肅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支持我省環保事業發展。《意見》將蘭州市列為全國大氣污染防治試點城市,要求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甘南濕地保護區。力爭10年后,我省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建成我國發展循環經濟和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
系列措施支持生態保護
《意見》支持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生態功能區、黑河、敦煌、石羊河—民勤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加大對安西極旱荒漠、敦煌陽關、張掖黑河濕地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護能力項目建設支持力度。指導開展甘肅省生態保護條例立法工作,支持生態保護、生態監管等基礎能力建設。啟動實施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規劃,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創新核心區和緩沖區的管理機制。加強渭河源頭生態保護與建設。研究建立甘南濕地保護區。推進石羊河流域重點治理工程和生態恢復項目建設,加快甘南黃河重要水源補給區、黃土高原地區、“兩江一水”(白龍江、白水江、西漢水)流域生態保護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實施。
國家出錢支持我省城鎮污水處理
《意見》將黃河甘肅段水污染防治規劃重點項目納入國家“十二五”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并予以重點支持。將蘭州市列為全國大氣污染防治試點城市,將重點項目列入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加大清潔能源改造和清潔生產支持力度。落實國家資金,重點支持我省城鎮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再生水回用、醫廢和危廢集中處置等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取消縣以下(含縣、市、區)以及甘南藏族自治州、臨夏回族自治州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地方配套資金。
《意見》將我省列為“十二五”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省份,其項目列入國家規劃重點支持。重點解決我省“老工業基地”白銀、金昌、隴南等地重金屬污染嚴重影響區域流域環境安全問題。對我省重金屬重點污染源治理項目以及歷史遺留、無責任主體的治理項目,特別是白銀市區重金屬污染土壤修復項目,予以積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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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還要求,推進我省經濟與環境優化布局及綜合改革試驗,在我省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及土壤污染修復、持久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等試點、試驗;指導和支持我省推進和深化綠色信貸及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建立重污染企業退出機制,推動落實有利于環境保護的各項稅收政策。
支持我省建三個核應急中心
《意見》支持我省建設大型商用核乏燃料后處理項目、高放廢物處置項目、核供熱和核技術利用項目以及發展重離子深層治癌設備制造業,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環境管理機制,對放射性廢物運進我省予以重點補償。加大對我省境內老核工業基地的核設施退役和環境治理、鈾礦山開采、退役鈾礦環境綜合整治的監管和支持力度,配齊配強核與輻射專業儀器設備和執法裝備。支持省政府建設省級及隴東南、河西三個核應急中心。(徐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