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河湖管理機構將制定河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管理機構應及時告知受影響的單位及公眾。
《北京市河湖保護管理條例》昨天在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條例規定,防洪標準及除澇排水應納入河湖治理及保護管理規劃。
各級政府應劃定河湖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其中有堤防的河流(含湖泊)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岸邊堤防及護堤地;無堤防的根據設計洪水位或參照歷史最高洪水位確定。
此外,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審計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審計結果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