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市區供水價格與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將于9月1日起調整。具體為:市區居民供水價格繼續實行階梯水價,每戶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及以下,由1.60元/立方米上調至1.80元/立方米;每戶每月用水量在21立方米至30立方米的部分,由2.40元/立方米上調至2.70元/立方米;每戶每月用水量在31立方米以上的部分,由3.20元/立方米上調至3.60元/立方米。居民水價的執行范圍為:居民、兒童福利院、敬老院以及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等用水。
此外,非居民生活用水等價格也進行了相應調整。原供水價格2.10元/立方米的工商企業等經營性用水和2.30元/立方米的機關事業單位等非經營性用水,合并調整為2.70元/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特種用水的供水價格由4.00元/立方米上調至5.50元/立方米。
除供水價格外,市區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也由0.50元/立方米調整為0.70元/立方米。
此次調價充分考慮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狀況,水價優撫對象進一步擴大。由民政部門和市總工會認定的低保戶、困難職工家庭,擴面至低保戶、低保邊緣戶、“三無”對象、五保戶和困難職工家庭等五類家庭,此五類困難家庭的供水價格與污水處理費標準,本次均不作調整。
據了解,紹興市區現行供水價格標準自2006年7月1日起實行,分為居民生活用水、非經營性用水、經營性用水和特種行業用水等四類,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自2004年起一直未調整。而現行市區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為0.5元/立方米,這一標準已10年未變。為保障城市供水和污水處理行業正常運營和健康發展,全面促進供水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在充分吸收前一階段水價調整聽證會、座談會意見的基礎上,市發改委對市區自來水價格和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的價格調整方案作了進一步的優化完善,經市政府同意并報經省物價局批準后正式實施。
記者發現,相比提交聽證會的調價方案,本次居民供水價格(每月小于20立方米的用戶)上調額減至0.20元/立方米,僅為聽證方案的40%,而居民污水處理費上調額減至0.20元/立方米,為聽證方案的67%。據悉,市區每戶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及以下的家庭占到98.3%,也就是說,多數居民家庭水價每立方米上調0.4元,水價為每立方米2.5元(含0.7元污水處理費)。記者 潘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