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水利部編制的《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日前正式印發。這意味著廣受關注的地下水污染問題從華北平原開始破題,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望為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初步調查顯示,華北平原局部地區地下水存在重金屬超標現象,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莊、唐山以及山東省德州等城市周邊及工礦企業周圍;局部地區地下水有機物污染較嚴重,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區,河北省石家莊、邢臺、邯鄲城市周邊,山東省濟南地區—德州東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區。方案提出,優先解決華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屬和有機物污染等突出問題,切實維護地下水飲用水源安全。要優先保護飲用水源,保障城鄉居民飲水安全,具體舉措包括規范、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嚴格地下水飲用水源環境執法;加強地下水源環境管理;加強超標地下水飲用水源分類防治等。
受污染地表水入滲補給和重點污染源排放,是導致華北平原地下水污染的兩大重要原因。方案提出,將強化重點污染源和重點區域污染防治,加強地表水污染防控,加大對重點污染源廢水排放和堆放場地污染物滲漏等防治力度,積極推進重金屬、有機物和氨氮、硝酸鹽氮和亞硝酸鹽氮等污染較嚴重區域的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
綜合考慮各單元地下水污染指標、地下水使用功能、防治需求等因素,將薊運河沖洪積扇等8個單元劃定為治理單元,重點強化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加快整治造成地下水重金屬、有機物污染和氨氮、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超標的污染源,努力改善地下水水質狀況,并劃定灤河沖、洪積扇等16個防控單元,拒馬河—大石河沖洪積扇等6個一般保護單元,做好水源地和污染源周邊地下水環境監測,保持區域地下水水質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