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日前在北京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會議指出,對湖泊“先污染后治理”的代價非常高昂,而目前一些良好湖泊正面臨入湖污染負荷逐年增加、面積萎縮和生態退化等威脅。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的戰略思想,以及黨的十八大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精神,環保部編制《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1~2020年)》。會議決定,《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1~2020年)》經進一步修改后報國務院審批。
會議指出,為確保減排目標的完成,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的規定,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和監察部,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8家中央企業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建設運行情況,以及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考核。結果顯示,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2423.7萬噸,同比下降3.05%;氨氮排放總量253.6萬噸,同比下降2.62%;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117.6萬噸,同比下降4.52%;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337.8萬噸,同比下降2.77%。與2012年減排目標相比,四項污染物均完成年度減排目標任務。特別是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1年增長5.73%的基礎上,今年一舉出現拐點,實現了四項污染物同比均下降的良好局面。但有少數地方和企業在總量減排工作中存在著突出問題。會議認為,《2012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考核結果的匯報》全面準確地反映了全國污染物減排工作的落實情況,待考核結果報國務院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會議認為,湖泊是中國重要的生態資源,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提供水源、維護生物多樣性等生態服務功能。“九五”以來,國家對污染嚴重的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簡稱“三湖”)開展了大規模的治理,取得了顯著的成效,遏制了水質惡化的趨勢。2011年以來,財政部、環境保護部開展了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試點工作,對未被污染的湖泊采取一些預防措施,對遭受輕度污染的湖泊進行搶救性保護,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與人民群眾的積極響應,獲得了較好的環境和社會效益。但也要看到,對湖泊“先污染后治理”的代價非常高昂,而目前一些良好湖泊正面臨入湖污染負荷逐年增加、面積萎縮和生態退化等威脅。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的戰略思想,以及黨的十八大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的精神,建立湖泊保護長效機制,有序地推進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與“三湖”等污染較重湖泊水污染防治一起,共同組成完整的、覆蓋全局的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體系,有必要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編制《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1~2020年)》。《規劃》介紹了我國湖泊的概況,分析了良好湖泊生態保護形勢,提出了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規劃范圍和期限、目標與指標體系、分區保護策略,明確了調查和評估湖泊生態安全狀況、調整湖泊流域產業結構與布局、加強湖泊流域污染防治、開展湖泊流域生態保育、合理利用湖泊流域水土資源、提高湖泊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主要任務,并列出了相應的保障措施。會議決定,《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1~2020年)》經進一步修改后報國務院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