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召開的廣西環保系統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聯席會議上,自治區檢察院和環境保護廳共同簽署了《關于在全區環境保護系統共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著重從教育預防、制度約束、權力監督、聯席會議、案件移送、信息溝通等方面提出明確意見,這也標志著廣西環保系統職務犯罪預防和反腐倡廉建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
《意見》要求,要增強合作共識,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環保系統要借助檢察機關的資源、優勢和力量,建立協作聯動機制,爭取檢察機關更多支持和指導,增強環保部門反腐倡廉力量,形成齊抓共管局面;使環保部門更有針對性地開展反腐倡廉教育,進一步完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把預防職務犯罪的關口前移,形成強有力的防范網絡,減少違法違紀行為發生;使環保部門有更多機會與檢察機關交流和合作、優勢互補,促進預防職務犯罪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要增強監督意識,主動接受檢察機關監督。事前監督能防患未然,事中監督能校正偏差,事后監督能糾正錯誤。環保部門是行政執法部門,要增強監督意識,主動接受檢察機關監督,把它作為一種執政理念,一種工作需要,一種紀律約束,一種“ 保潔”助力。要謹慎用權,秉公辦事,少犯錯誤。
要增強責任意識,確保聯防工作落到實處。各級環保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意見》,迅速與檢察院對接,主動匯報工作情況,開展經常性溝通與聯系,虛心聽取意見,建立聯動工作機制,認真做好預防工作,為檢察機關履行職責提供工作條件,主動做好配合。各級環保局要參照自治區做法成立相應的預防環保職務犯罪工作領導機構。環保局長親自抓,積極推動聯防工作落實,確保共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