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 記者周兆木 通訊員晏利揚 浙江省杭州市近日下發《杭州市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處理處置項目建設績效管理以獎代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對處理污泥特別有效的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處置項目建設單位和污泥處置運營單位實行獎補政策,最高獎補金額可達800萬元。
污泥成為污水處理廠后治理重點
杭州市目前投入運行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有27座,處理規模為221.2萬噸/日,污泥產生量約3639噸/日,每年產量近90萬噸。近年來,隨著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逐步加快,污水污泥產生量也越來越大。
盡管杭州市對脫水后污泥的處理處置越來越重視,通過填埋、建材、土地利用等多種方式處理,但同時也存在較多問題。比如填埋方式占地大且難以找到合適場地;大量滲濾液如處理不當會造成污染等。同時,由于污泥運出廠外可以間歇操作,造成監管難度大等問題。目前,杭州對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還未建立有效的監管體系,有些地方對污泥的最終出路或去向的管理嚴重缺位,企業污泥亂倒現象屢屢發生。
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為改善水環境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污水處理后產生的污泥成為后治理的重點,如不加強管理、有效處置,將會成為新的污染源。預計到2012年,杭州市城鎮污水處理規模將達255萬噸/日,到2020年,將達369萬噸/日。屆時,污水處理技術將得到大幅提高,污泥產生量雖經技術處理有所減少,但據測算,仍能達到4455噸/日左右。
沒有綜合利用不予獎補
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量大且不穩定,易腐敗、有惡臭,污泥未經有效處理或處理不當,極易帶來嚴重的二次污染。為此,杭州大力推進污泥處理項目建設,效果好的項目或企業將得到資金獎勵。
根據《辦法》,獎補所需資金由市、區(縣、市)兩級財政共同承擔。市級財政補助資金列入杭州市環保補助生態建設專項資金計劃。污水處理廠要申請到獎補,要符合多項條件。特別是要對濃縮、脫水預處理后進行焚燒、建筑材料等綜合利用一體化的項目予以獎補。對只進行濃縮、脫水的污泥預處理項目和土地利用、填埋的處置項目不予獎補。
此外,項目采用的污泥處理處置技術必須符合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對采用其他新技術處理處置污泥的,只要達到環保要求并經市環保部門認可,也可以申請獎補。同時,《辦法》要求,污泥處置運營單位必須建立系統檢測、運行臺賬和報告制度,并執行污泥轉運聯單制度。
建設運行都有補貼
據杭州市有害固體廢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污泥無害化處置項目和資源化處置項目,其補貼標準是不同的。
實現無害化處置的項目,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后,市級財政按項目總投資額(不含土地投入費用,下同)的20%給予補助,區級財政補助20%,項目單位自籌60%。市級財政最高獎補金額為500萬元。而實現資源化處置目標的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總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區級財政補助30%,項目單位自籌40%。市級財政最高獎補金額為800萬元。
對于蕭山區、余杭區等主城區及五縣(市)的污泥處理處置項目,《辦法》也有特別的規定。比如無害化處理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總投資額的15%給予補助,區(縣、市)級財政給予不少于1∶1資金配套,市級財政最高獎補金額為300萬元。對資源化項目,市級財政按項目總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區(縣、市)級財政給予不少于1∶1資金配套,市級財政最高獎補金額為500萬元。
另外,杭州市也將根據污泥處理處置工程銷納污泥量進行獎勵。項目竣工驗收投入運行3年內(或政策實施3年內),每按要求銷納處置1噸污泥,市級及主城區項目由市級財政給予20元/噸的獎勵;兩區、五縣(市)項目由市級財政給予10元/噸的獎勵,區(縣、市)級財政給予不少于1∶1資金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