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印發了《浙江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提出,到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減少,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環境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形成,生態文明水平明顯提高。
《規劃》緊緊圍繞浙江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以促進人與自然相和諧、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為著眼點,充分發揮環境保護作為生態文明建設主陣地和根本措施的作用,致力于構建可持續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努力打造富饒秀美、和諧安康的生態浙江。
《規劃》提出,到2015年,全省八大水系、運河、主要湖庫省控以上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的比例大于75%;設區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均達到90%以上,灰霾天氣出現頻率明顯下降。
《規劃》圍繞減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加強環境保護與“轉方式調結構、惠民生促和諧”有機結合,提出了持續深化污染減排、著力改善環境質量、嚴格防范環境風險、全面加強生態建設和保護、健全生態安全保障體系5個方面的重點任務,涵蓋了新階段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領域。
《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浙江省將實施主要污染物減排、清潔水源、清潔空氣、清潔土壤、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范、核與輻射環境保護、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環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等八大重點工程,并從體制機制和制度安排等方面設定了相應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