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28日)從天津市環保局獲悉,天津市日前出臺了《天津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方案》,方案中,嚴禁新建燃煤供熱鍋爐、淘汰治理小火電機組、淘汰或治理黃標機動車、落實清水工程和再生水回用工程目標等成為重點任務。方案中還指出,將建立減排考核機制。
嚴禁新建燃煤供熱鍋爐
到2015年,天津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在2010年排放的基礎上分別削減9.2%、10.4%、9.4%和15.2%。“十二五”期間,新增燃煤量控制在1500萬噸以內,新增城鎮常住人口控制在300萬人以內。新增發電機組全部落實熱電聯產、以熱定電;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濱海新區和其他兩區三縣的建成區嚴禁新建燃煤供熱鍋爐,新增供熱面積全部實現熱電聯產,或以燃氣等清潔能源供熱;積極推進現有燃煤供熱鍋爐實現熱電聯產替代或改燃,2014年底前,力爭完成60%以上,年燃煤量控制在190萬噸以下。
2014年底前淘汰治理黃標車
2014年底前,對本市8家工業企業自備電廠的33臺小火電機組完成配套建設或完善監控設施,全部納入國家電網脫硫監管系統統一管理,脫硫效率提高到90%。2014年底前,通過淘汰或治理黃標機動車,實現氮氧化物減排2.03萬噸。
國電8臺發電機組 關停治理
組織實施國電天津第一熱電廠、天津陳塘熱電有限公司、天津津源熱電有限公司等企業對8臺發電機組的關停及治理;全市20臺20萬千瓦以上火電機組實施脫硝治理工程;督促全市電力和工業企業自備電廠火電機組脫硫設施正常運行,脫硫效率穩定提高到90%。
四大污水處理廠 負荷率80%
紀莊子、咸陽路、東郊、北辰四大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提高到80%,再生水年回用量達到3.5億至4億噸;2011年6月底前四大污水處理廠完成中控系統建設。到2015年底,完成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凈減排量削減任務。
2013年底前,全市污水處理總能力達到335萬噸/日;2014年底前,全市再生水年回用量達到6億噸。(記者 于春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