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仙湖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考核出臺,連續通報3次以上,問責領導和責任人。
玉溪市出臺了《撫仙湖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項目兩年行動計劃考核辦法》,將對未按時限完成目標任務,考核低于70分以下的單位進行通報,對連續通報3次以上的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1月25日,玉溪市撫仙湖管理局副局長李家富,在撫仙湖—星云湖生態建設與旅游改革發展綜合試驗區管理委員會新聞發布會上表示,2014年和2015年是“十二五”規劃的最后兩年,也是加速撫仙湖保護治理的最關鍵兩年,組織實施好兩年的規劃項目,對于確保“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實現和確保穩定保持撫仙湖Ⅰ類水質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到明年末撫仙湖水質保持Ⅰ類
玉溪市提出,到2015年末,撫仙湖總體水質保持Ⅰ類,削減入湖污染化學需氧量459.2噸/年、總氮423.44噸/年、總磷51.6噸/年、氨氮32.4噸/年,徑流區內工業污染達標排放率達100%,城鎮污水處理率達80%、生活垃圾處置率達85%以上,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率達50%以上,農業面源污染物負荷削減率達35%,主要入湖河道水質達Ⅳ類,流域森林覆蓋率達30%,流域內水土流失防治率達55%,結構性污染物產生量明顯下降,入湖污染負荷得到有效削減,環境保護與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流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全力推進環湖生態修復、流域截污治污、農業面源防治、入湖河道綜合整治、管理體系與能力建設5大工程22個項目,需完成投資35.02億元。
據了解,撫仙湖湖濱緩沖帶內“退田退塘退房”還湖一期工程、澄江縣城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澄江縣帽天山周邊磷礦拱洞山舊城大山片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東大河清水產流機制修復工程、大鯽魚綜合治理工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6個項目已進入收尾工作,今年8月底前完成竣工驗收。
考核低于70分的單位要被通報
玉溪市出臺了《撫仙湖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項目實施管理辦法》,明確規劃項目管理、資金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標管理、建設工程清量管理、新增單價管理、建設工程變更管理、工程結算管理、合同支付管理、驗收管理、工程運行管理、監督處罰,完善項目管理機制。還制定了《撫仙湖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項目兩年行動計劃考核辦法》,對未按時限完成目標任務,考核低于70分以下的單位進行通報,對連續通報3次以上的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發布會還透露,關于中央和省屬12家企事業單位退出撫仙湖一級保護區的問題,玉溪市政府已致函12家企事業行政主管部門。下一步,玉溪市委、市政府還將就拆除、資產核銷等問題分別與中央和省有關單位進行對接和洽談。目前,工作正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