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水資源的有效保護和統一管理,推進節約用水,優化水資源配置,促進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安徽省有關政策要求,經六安市政府批準,決定調整六安市水資源費標準。
一、什么是水資源費
水資源費主要指對城市中取水的單位征收的費用。這項費用,按照取之于水和用之于水的原則,納入地方財政,作為開發利用水資源和水管理的專項資金。
《水法》規定,對城市中直接從地下取水的單位,征收水資源費;其他直接從地下或江河、湖泊取水的,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征收水資源費。我國在本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對工礦企業的自備水資源征收水資源費。
二、為什么要征收水資源費
征收水資源費的目的,就是運用經濟手段,促進節約用水,特別是控制城市地下水的開采量。
三、為什么要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
經省政府同意,省物價局、財政廳、水利廳決定自2004年3月1日起調整全省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限于當時條件,六安市做出暫緩調整的決定。近年來,國務院、省政府出臺多份文件,要求加強水資源費管理。《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皖政〔2013〕15號)、《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水利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關于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皖價商〔2014〕1號),要求各地抓緊完善水資源費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水資源短缺和水生態環境惡化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必須認真落實國家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嚴格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促進節水減排,推動節水型城市建設和六安綠色發展。
四、水資源費標準是如何制定的
水資源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征收標準由國家和省兩級制定和調整,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轄市物價部門會同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在省定幅度內,根據用水性質、水資源的狀況以及企業和群眾承受能力核定,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執行。各地要嚴格執行水資源費收費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不得擅自越權出臺減免、緩征政策。要按照規定的征收范圍、對象、標準和程序征收水資源費,確保應收盡收。
五、我省水資源費新的征收標準是多少
淮河流域及合肥、滁州,地表水征收標準為每立方米0.06至0.08元,淺層地下水(<50米)征收標準為每立方米0.1至0.2元,中深層地下水(≥50米)征收標準為每立方米0.2至0.35元,地熱水、礦泉水及其他經濟價值較高的水征收標準為每立方米0.7元。水力發電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每千瓦時0.003元;貫流式火力發電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每千瓦時0.00025元。
我省其他地區,地表水征收標準為每立方米0.04至0.06元,淺層地下水(<50米)征收標準為每立方米0.1至0.2元,中深層地下水(≥50米)征收標準為每立方米0.2至0.35元,地熱水、礦泉水及其他經濟價值較高的水征收標準為每立方米0.7元。
六、六安市現行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是多少
目前,六安市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沿用的仍是原六安行署《關于貫徹實施省政府皖政〔1993〕24號通知的具體規定》(六署發〔1993〕65號)標準。即:取用地表水的,每立方米為0.02元;取用礦泉水、地下熱水以及其他經濟價值較高的水,每立方米為0.08元;取用其他地下水的,每立方米為0.03元。水力發電用水,每千瓦時為0.005元。
七、調整后六安市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是多少
調整后,六安市水資源費標準按省定標準下限執行。即:淮河流域水資源費標準調整為每立方米0.06元;其他地區調整為每立方米0.04元。取用地下水:井深<50米的淺層地下水,收費標準調整為每立方米0.10元;井深≥50米的中層地下水,收費標準調整為每立方米0.20元。取用地下熱水、礦泉水以及其他經濟價值較高的水,水資源費標準調整為每立方米0.7元。水力發電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每千瓦時0.003元;貫流式火力發電水資源費征收標準為每千瓦時0.00025元。
八、調整水資源費標準對居民生活用水戶有哪些影響
從六安城區2013年和今年上半年實際用水量來看,居民生活用水每戶每月平均13方,全年用水156方,水資源費由每立方米0.02元調整到每立方米0.06元,每戶一年多交水資源費6.24元,對居民用戶影響很小。
九、調整水資源費標準對企業生產用水戶有哪些影響
從企業情況來看,前十名用水大戶中,年最高用水量為266170方,最低為87969方,水資源費由每立方米0.02元調整到每立方米0.06元,企業一年多交水資源費10646-3518元,對用水大戶來說影響也很小。
十、調整后水資源費增加部分征收方式
水資源費征收標準調整后,各地自來水用戶中水資源費增加部分隨自來水價格實行價外征收。
十一、調整后水資源費標準執行時間
六安市調整后水資源費標準自2014年1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