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獲悉,《農藥工業水污染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整合制訂及相關技術性工作正在進行,計劃于2014年內征求意見。目前處在初稿討論和完善階段,《標準》有望2016年發布。
目前我國農藥行業的特點是:集中度較低,國內原藥生產企業約500家,制劑企業1800余家;行業出口導向明顯,2013年,出口農藥超過100萬噸,進口7萬多噸;自主知識產權少,生產工藝先進程度不高;行業污染重,當前以園區化治污為主,但環保水平未有本質性的提高。
據環境保護部環境標準研究所相關人員介紹,整合制訂后的《標準》主要內容:一是設置綜合毒性指標,包括發光細菌急性毒性等項目,預計實施日期晚于標準中其他指標2~3年。二是注重間接排放要求及其可達性。因為企業相對于工業園區,其治污措施重點是加強預處理(降低COD,去除特征污染物,除磷,除鹽等),而非生化處理,所以,COD的間接排放要求預計設置在400~500mg/L,但當BOD/COD很低,可生化性差時,將執行更嚴格的限值。而且根據相關文件要求,間接排放不允許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若經由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水管線排放,將按直接排放限值執行。三是將特征指標納入監管。新標準擬提出60余項特征指標,并明確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