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利部關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導意見》,山東省水利廳近日印發《山東省水利廳深化水利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圍繞落實中央、山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決策部署,著力推動全省水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攻堅,確定了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技術路線圖”。
《實施方案》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想,科學謀劃水利改革的總體思路、任務目標,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統籌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提高水利改革決策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學性。
《實施方案》提出二十項主要任務,包括合理劃分省與市、縣事權,深化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水利投融資機制改革,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深化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改革,深化國有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水權水市場制度,完善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創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模式,創新水利公共服務方式,創新農田水利組織發動、建設和管護機制,創新水利科技體制機制,創新水庫移民扶持項目管理機制,健全水法規體系,強化水行政執法,強化地下水管理與保護,強化河湖管理與保護,強化水土保持預防監督與治理,強化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和強化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管。
《實施方案》根據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提出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或運營管理農田水利、水土保持設施和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與國有、集體投資項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可以依法獲取供水水費等經營收益,依法繼承、轉讓、轉租、抵押其相關收益。明確各級財政投資補助形成的小型農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資產可由農戶或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持有和管護。允許通過水權交易滿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重大水利工程的,可以優先獲得新增水資源使用權。建立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強化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剛性約束。啟動水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完善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體系。選擇一批工程,通過股權轉讓、委托運營、整合改制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籌集資金用于新工程建設。將“社會資本參與的水利工程非農業供水價格原則上由市場形成,供用水雙方協商確定供水價格,并根據供水成本變化及社會承受能力等適時調整”、“價格調整不到位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財政性資金,對運營單位進行合理補償”等內容寫入了《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在水利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基本形成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促進水利科學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有利于提升水利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的體制機制,全面提升水利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和小康社會建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