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及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甘肅省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率先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
據了解,甘肅省將制定和完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政策法規及相關技術規范,建立有效的排污權交易、排污權儲備和調控機制,積極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前期工作,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工作,到2017年,在試點地區基本形成管理規范、交易順暢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體系。甘肅省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率先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建立由環保、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相互協作、分工負責,協調統一、共同監管的機制,建立由政府負責組織,委托第三方交易機構提供交易平臺,以及企業自助交易的市場化管理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