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鼓勵金融機構對地方環境污染治理提供信貸支持,并鼓勵發行治理債券。”在近日召開的全國人大環資委貫徹實施環境保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情況交流座談會上,湖南省人大環資委如此建議。
湖南省人大環資委指出,環境污染治理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等不起,拖不得。應以水污染治理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對水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
湖南省人大環資委建議,水污染防治法修訂時應明確各級政府對水污染治理的資金投入,重點區域明確水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占全年財政收入的比例;鼓勵金融機構對地方環境污染治理提供信貸支持,并鼓勵發行治理債券、推動合同環境服務等模式;明確涉重金屬、化工等高環境污染風險的企業,必須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對于此類新辦企業必須強制購買環境污染場地恢復保險,以解決過去企業關閉停產后政府埋單來恢復生態環境的問題。
湖南省人大環資委還建議,建立公眾監督平臺和綠色衛士監督機制,將公眾參與環保監督的身份、形式及權益等內容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