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下發《湖北省跨界斷面水質考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跨界斷面年度水質達標率需達到70%以上才算合格,并將對不合格者實行項目限批。
《辦法》規定,考核管理范圍為全省跨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行政區域的河流跨界斷面和入長江、漢江主要河口斷面的水質,考核指標主要為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對長江干流和漢江干流等重點河流斷面考核指標增加總磷。跨界斷面水質保護管理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各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對轄區內主要河流水環境保護負總責。
《辦法》要求,跨界斷面水質實行按月監測評估、按年度進行考核。環保部門組織考核斷面設置、水質監測、數據質量保證等工作,每月監測1次,按月通報。單次監測的全部考核指標達到此斷面水質目標時,視為達標。單次監測評價結果劣于此斷面水質目標時,將各考核指標濃度與入境(對照)斷面對比,若各指標濃度均下降或保持不變,視為達標;若其中任一指標濃度上升,視為不達標。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3個等次,跨界斷面年度水質達標率在90%及以上的,確定為優秀;達標率在70%(含)~90%的,確定為合格;達標率在70%以下的,確定為不合格。
同時,《辦法》強調,水質考核結果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掛鉤。不合格的,從下一年度開始,對與此跨界斷面相關的市(州)或縣(市、區)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實行限批(民生項目和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或在考核中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確定為不合格。
《辦法》要求跨界斷面水質年度考核結果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開,并作為對各地方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