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政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印發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正式印發《山東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2020年、2030年和本世紀中葉跨越35年的全省水環境質量改善和水生態系統恢復目標,主要內容如下:
一、背景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省在經濟快速發展的情況下,水環境質量經歷了快速污染、相持和持續改善三個階段,到2014年,我省已連續12年實現了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水環境質量總體上恢復到1985年以前的水平。但由于我省總體上還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的歷史階段,污染物排放量遠超環境容量,流域環境已進入風險高發期,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同時面臨鞏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和有效保障環境安全兩大挑戰。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顯著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環境需求刻不容緩。
二、關于總體思路與目標
(一)總體思路。一是充分把握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階段性特征,明確了“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促進科學發展”三條主線,將應對流域環境安全嚴峻形勢和滿足綠色化發展要求兩項工作,上升到與改善水環境質量同樣的高度;二是充分繼承和發揚我省水環境質量連續12年持續改善的成功經驗,堅持“政治三策”和“技術三策”,全力打造山東水污染防治升級版。
(二)目標指標。一是目標設定步步為營扎實推進,并適當提前于全國水平。在我省省控重點河流2010年恢復魚類生長、2015年基本消除劣五類水體等目標的基礎上,提出了2020年基本恢復水環境功能、2030年全面恢復水環境功能、本世紀中葉水環境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等三個階段性目標,明確了未來35年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二是目標范圍從單純的地表水質量指標向地下水、近岸海域、飲用水、黑臭水體擴展,同時增設“灘涂底泥重金屬治理、化工企業聚集區地下水污染防控”,“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輸水水質安全保障”等確保環境安全的目標內容,強調系統治理涉水問題。三是在指標考核上,由單純考核COD和氨氮等常規污染物向全指標擴展,注重水污染治理成果與群眾的直觀感受的切合。
三、關于主要任務
在充分落實“水十條”各項任務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水生命周期和系統治理的理論,提出了“治、用、保”3大類、10項重點任務。
(一)治——實施全過程水污染防治。在工業污染防治方面。建立斷面水質目標倒逼機制,通過設置合理的階段性水環境質量目標,逐步加嚴污染排放標準,引導和督促排污單位達到環境容量能夠基本接納的治污水平。一是以總氮、總磷、氟化物、全鹽量等影響水環境質量全面達標的污染物為重點,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二是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推行“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建設與改造;三是全力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10+3類“土小企業”。在城鎮生活污染防治方面。將解決城市建成區污水直排環境和垃圾沿河堆放問題作為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重點,解決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環境問題。在農村生產生活污染防治方面。通過探索建立農業農村污染專業化、規模化、社會化治理模式,解決畜禽養殖、農業面源、農村生活污染問題。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方面。加強危險化學品港口作業和運輸管理,確保南水北調沿線調水水質安全。
(二)用——促進水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山東屬于典型的北方缺水地區,通過水資源的“節流”與“開源”,提升經濟社會發展的水資源承載能力。一方面通過嚴格用水管理“節流”:一是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控地下水超采和用水總量,倒逼提高工業、農業和城鎮用水效率,逐步降低經濟社會發展的水資源代價。二是在小清河、淮河等流域開展試點,保證重要河流生態流量,緩解枯水季節河流缺少自然徑流問題,維系河流湖泊生態系統健康。另一方面通過構建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開源”:利用季節性河道、蓄滯洪區、采煤塌陷地及閑置洼地,因地制宜地建設再生水調蓄庫塘,完善區域再生水資源調配、輸送及循環利用工程,同時結合再生水調蓄庫塘建設,合理布點高耗水企業,最大限度的實現企業和行政轄區內再生水循環利用,充分利用我省每年產生的56億立方米再生水。
(三)保——加強生態保護與恢復。通過構建科學的水生態保護空間格局,糾正生態破壞行為,修復受損生態環境,提高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一是劃定生態紅線,嚴格城市藍線管理,依據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優化空間布局、調整產業結構。二是制定實施重要飲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調水質安全保障、化工企業聚集區地下水污染防控專項行動計劃,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三是制定實施退化濕地生態修復與保護專項行動計劃,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全面開展退化濕地恢復,積極恢復河流歷史走向和湖泊原有水面,修復流域原有生態功能。
四、關于保障措施
按照“構建大格局、發揮五種力量”的思路,提出了6大類、15項保障措施,強力推進《方案》落實。
(一)構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政治優勢,調動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凝聚力量,攻堅克難。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和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要求,將“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終身追責”要求明確寫入《方案》,落實地方黨委政府水污染防治責任,堅持黨政主導。二是創新環保專項行動等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推動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機制,推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良性互動。
(二)充分發揮規制、市場、科技、行政、文化五種力量“組合拳”作用。以完善法規標準推進依法治污,明確提出地方政府可根據工作實際要求,提出嚴于國家和省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放限值要求;以理順經濟政策健全市場機制,實施水價改革,完善收費政策,理順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價格體系,使市場在水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以強化科技支撐破解環境瓶頸,通過健全環保技術供需對接機制,連接供需雙方的“最后一公里”,加強技術成果推廣;以加強行政監管提高職業化水平,將加強業務培訓和職業操守教育、開展環境監管技術大比武作為提高環境監管隊伍職業化水平的重要手段;以弘揚環境文化促進多元共治,將生態文明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加強生態文化的宣傳教育,走群眾路線,鼓勵老百姓更加積極主動地投身水污染防治行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