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家界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張政辦函〔2016〕1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張家界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2日
張家界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湖南省環境保護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湘建城函〔2015〕249號)精神,加快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提質張家界打造升級版”戰略部署,以《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為依據,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促進城市生態文明建設、提升人居環境質量為目標,整體布局,統籌安排,分步實施,逐步整治好全市城市黑臭水體,把我市打造成生態優美、民生幸福、魅力超群的國內外知名旅游勝地。
二、基本原則
(一)明確目標,整體規劃。科學識別城市黑臭水體及其形成機理與變化特征,結合污染源、水系分布和補水來源等情況,合理制定我市城市(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的整治目標、總體方案和具體工作計劃。
(二)因地制宜,標本兼治。針對城市水體黑臭成因、區域自然人文環境條件和經濟發展狀況,綜合應用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全面消除黑臭水體,改善人居環境質量。
(三)生態改善,長效保持。多渠道科學開辟補水水源,改善水動力條件,修復水生態系統,提升水體自然凈化能力,實現城市水環境持續改善。
(四)部門聯動,政策保障。堅持政府主導,強化部門協作,明確職責分工,完善政策體系,鼓勵多渠道融資,健全城市水體日常監測維護管理機制。
(五)強化監管,公眾參與。強化全過程監管,建立水體水質監測、預警應對機制,開辟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信息公開渠道,鼓勵公眾參與,接受社會監督。
三、工作目標
(一)2016年3月底前完成城市(縣城)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排查工作,確定黑臭水體清單和總體整治計劃(包括黑臭水體編號、名稱、責任人及整治達標期限等),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上報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2016年4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二)2016年5月底前制定城市(縣城)建成區內各黑臭水體整治實施方案,啟動工程實施。
(三)2017年12月底前城市(縣城)建成區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市中心城區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四)2020年至2030年城市(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
四、工作流程
(一)排查識別。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等部門配合,制定城市黑臭水體狀況排查方案,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開展逐一排查,并向社會公布排查結果,接受公眾評議。根據排查和公眾評議結果,確定城市黑臭水體名單、黑臭程度和總體整治計劃(含年度整治計劃)。完成時間:2016年4月底前。
(二)制定方案。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配合,根據城市黑臭水體總體整治計劃,委托專業機構根據各區域黑臭水體污染源和環境條件調查等情況,逐一編制黑臭水體整治實施方案并予以論證、審批。完成時間:2016年5月底前。
(三)工程實施。按屬地原則,由轄區人民政府通過遴選專業工程隊伍對城市各黑臭水體實施整治。完成時間:2017年12月底前。
(四)監測評估。由市環保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配合,通過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組織對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實施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效果進行綜合評估。合格者,進入長效管理;不合格者,予以整改。完成時間:2018年6月底前。
(五)長效管理。由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通過建立日常清撈、養護等制度,明確每一水體水質管理的責任單位,落實相關管理措施,并接受公眾監督,確保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效果。完成時間:2017年12月底前。
五、責任分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環保局、市水利局等部門制定張家界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對各區縣人民政府實施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協調與調度;牽頭制定、組織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排查工作;制定全市城市黑臭水體總體整治計劃,下達整治工作任務清單,并統籌調度與協調;負責全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的信息收集、綜合、發布,并及時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市人民政府,完成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任務;參與、配合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做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實施方案的編制與整治效果的綜合評估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對城市各黑臭水體的整治效果進行綜合評估;牽頭組織各區縣人民政府關閉、取締非法排水企業;負責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后水體水質的監督;參與、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做好城市黑臭水體總體整治計劃的編制、排查識別。
市水利局:負責提供全市城市(縣城)建成區內需排查的水體清單和水文條件(包括水體位置、邊界范圍、水面大小、水位和水深、流速及流量、與周邊水系的連通關系等),以及涉及跨界水體責任主體的認定;參與、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保局做好城市黑臭水體總體整治計劃的編制、排查識別和整治效果的綜合評估工作。
市城管行政執法局:配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搞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委托專業機構的工作經費,以及政府采購的協調;統籌安排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財政補助資金。
市規劃局:負責給市水利局提供相關水體清單及水文條件資料;配合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涉及相關規劃手續辦理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給市水利局提供相關水體地理坐標信息;配合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涉及相關國土手續辦理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的立項、可研等審批工作;負責爭取上級部門專項資金補助的申報工作。
市農委:負責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水域范圍內畜禽養殖污染的控制、治理與搬遷工作。
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城市黑臭水體狀況的排查、整改實施方案編制,以及整治效果的綜合評估工作;負責市級下達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任務清單的實施;負責本轄區內城市黑臭水體沿岸垃圾清理和水面漂浮垃圾的清撈維護,建立并落實日常清撈、養護、監管的長效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張家界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市人民政府協管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副秘書長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保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發改委、市農委相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各區縣人民政府要相應成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本轄區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二)強化資金保障。各區縣人民政府在安排財政預算時要將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建設項目納入保障重點。同時,要研究制定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配套政策,吸引更多社會資本,不斷拓寬融資渠道,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
(三)完善制度體系。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黑臭水體整治要求,修改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制定長效管理、績效評估機制,明確水體養護單位及其職責,以及養護經費來源。同時,要重視公眾參與在城市黑臭水體長效保持方面的作用,將公眾參與和監督作為長效監管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強化宣傳培訓。市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深入廣泛宣傳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營造全社會共同理解、關心、支持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的良好氛圍。要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專業知識培訓,提升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和能力,主動適應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建設的需要。
(五)嚴格考核問責。市人民政府將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的完成情況納入對各區縣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的績效考核內容。對未按時完成目標任務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實施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