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滁州網報道,內城河、清流河、北湖…這些原本該讓滁城更秀麗的河流與水域,長年以來卻由于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工農業污染等歷史原因,部分水體變得臟亂濁臭,影響了城市環境和市民生活。日前,滁州市政府發布《滁州市水污染防治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要在2020年以前,對滁州市城市建成區的黑臭水體逐步展開治理,并提出要加強水污染源頭控制、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保護水資源等措施,提高全市水環境質量。
整治目標:全面提升水質,實現良性循環
依照《方案》,到2020年,滁州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市縣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池河、淮干、白塔河、滁河陳淺、清流河、襄河、來河等考核斷面水質都要有所提升,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污染嚴重河流得到有效治理,水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確保引江濟淮輸水線路水質安全。
到2030年,全市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80%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鄉飲用水水源水質持續保持良好,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達到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城市治污:加快雨污分流,消除黑臭水體
對于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方案》中要求,老舊城區要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城區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并因地制宜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和資源化利用。2020年底,市縣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要達到95%以上,鄉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5%以上。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應逐漸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
對于滁城的城市黑臭水體,將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到2017年底前,實現水面無大面積漂浮物,岸邊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目前已公布了內城河、清流河和北湖,分別要在2018年底前、2019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完成整體整治的任務。
整治方案:防污治污同抓,提高用水效率
據了解,滁州防治水污染將從預防污染和治理已有污染兩方面入手,全方位落實治理舉措。一方面將通過加強保護良好水體、保護水和濕地生態系統、重視防范地下水污染來防止水污染擴大,另一方面將對容易造成水污染的工農業生產行業進行專項整治。
《方案》中也強調要節約利用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控制用水總量,嚴控地下水超采。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更新改造供水管網、降低漏損率。同時,將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優先使用再生水,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力發電、垃圾焚燒、化工等項目,不得批準其新增取水許可。自2018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應配套建設中水回用設施。到2020年,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市用水總量控制在24.0億立方米。2030年之前,全市未經批準的和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將一律予以關閉。
滁城還將積極推進“海綿城市”申報、建設工作,建設滯、滲、蓄、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要求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到2020年,市、縣均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
企業治污:深化污染治理,淘汰落后產能
滁城已建成的工業企業,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經濟開發區、化工園區和蘇滁產業園區等工業集聚區要在2017年底前,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鼓勵企業主動提高標準,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按照規定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印染、染料、煉油、電鍍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各地將結合水質改善要求及產業發展情況,制定實施分年度的落后產能淘汰方案。當年未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市)區,暫停審批和核準其相關行業新建項目。
農業治污:設養殖禁養區,推廣生態產業
為了保護水體,今年6月底前,滁州市將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重點整治城西水庫、沙河集水庫、黃栗樹水庫周邊以及池河、來河、清流河、白塔河等河流兩側畜禽養殖污染,2017年底前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要依法關閉或搬遷。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
農村將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優化農業生態環境,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病蟲草害綠色防控、畜禽和水產健康養殖等標準、規范和技術。因地制宜調整優化糧食作物種植結構,在缺水及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推廣微灌、滴灌、噴灌等節水灌溉技術,試行退地減水,優先種植需肥需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環水庫周邊的崗坡地、荒灘及貧瘠土地實行退耕還林還草,保護植被,涵養水源,構筑生態屏障和生態修復系統。
對于河湖養殖區,要完善湖泊、河流、水庫等區域的養殖區、限養區、禁養區功能規劃,養殖面積不得超過水域面積30%,推廣應用生態健康養殖技術,依法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
防治保障:完善立法執法,加快水價改革
滁州市將逐步建立完善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規,逐一排查工業企業排污情況,所有排污單位必須依法實現全面達標排放,要求排污超標和整治不力的企業進行停產整治直至強制關停。健全完善環境執法機制,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追究相關人員違法違規責任。提升環境監管水平,深化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
滁州市將在今后加快水價改革,目前,滁城已全面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實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善收費政策。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依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城鎮污水處理費、排污費、水資源費將合理提高征收標準。
為了加強社會監督,滁州市將支持民間環保機構、志愿者開展工作,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和網絡平臺作用。對于群眾舉報投訴的環境問題要限期辦理,一經查實,可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