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綠地要采用下沉式設計;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不超13.844億立方米;水質不達標區域實施掛牌督辦;定期公布公眾對河流滿意度調查;群眾舉報投訴的環境問題,一經查實,可給予獎勵。昨日,市環保局傳來消息,《安陽市水污染防治碧水工程行動計劃》正式頒布。這份行動計劃將在未來數年內怎樣影響我們的生活,又有什么亮點呢?本報為您一一解讀。
目標 全市地表水水質較好比例達到60%
計劃提出,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全市地表水水質較好(達到或優于Ⅳ類)比例總體達到60%,基本消滅劣Ⅴ類水體。
淇河、露水河流域以及洹河小南海水庫至于曹閘、南水北調中線(安陽段)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洹河丁家溝以上,以及洹河于曹閘至入衛河口、湯河水庫出口至楊村水質達到或優于Ⅳ類;洪河、硝河、永通河、湯河楊村至入衛河口、茶店坡溝、萬金總干渠、衛河轄區段水質達到或優于Ⅴ類。建成區內污染嚴重的各坑塘以及安豐溝、御路溝、嬰兒溝、邱家溝、萬金南干渠、萬金北干渠和護城河水質基本達到Ⅴ類,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
到2030年,力爭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恢復。淇河、露水河、洹河、南水北調中線(安陽段)、湯河水庫出口至楊村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洪河、硝河、永通河、湯河楊村至入衛河口、茶店坡溝、萬金總干渠、萬金南干渠、萬金北干渠、嬰兒溝和護城河水體水質達到或優于Ⅳ類水質。
工業污染防治 依法取締或關閉“七小”企業
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散、弱”工業企業。2016年年底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印染(印花)、造紙、煉焦、塑料加工、電鍍、染料、農藥等“七小”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防止反彈。全面排查造紙、焦化、氮肥、農副食品加工、印染(印花)、有色金屬、原料藥制造、電鍍等“八大”重點水污染物排放行業,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要求制定和落實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
2017年年底前,產業集聚區以及工業園區、專業園區的建成區域實現管網全配套,并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同時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實現與市環保部門聯網;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并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
海綿城市 新建綠地要采用下沉式設計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日前,我市已經成功入圍河南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
加快市區建成區管網完善以及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要采取臨時截流和治理等措施。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建設均要實行雨污分流,林州市要推進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年底前,全市建成區內污水要全部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新建或擴大的城區硬化地面中,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將單位庭院和居民小區的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等作為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管理的重要內容。新建綠地要采用下沉式設計,對現有綠地實施下沉式、集雨式綠地改造,選用耐水濕、吸附凈化能力強的植物,提升城市綠地匯聚雨水、蓄洪滯澇、補充地下水、凈化生態等功能。
用水總量 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不超13.844億立方米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力爭控制在13.844億立方米以內。
推廣普及先進適用的節水工藝、技術和器具,推進節水型城市、單位(企業、小區)創建工作, 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推行一戶一表節水改造,推動建筑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臨近污水處理廠或再生水干管區域的公用建筑項目推廣建設使用中水水源熱泵,集中供冷供熱。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到2020年,全市要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
環境質量目標管理 水質不達標區域實施掛牌督辦
明確各類水體水質保護目標并進行考核,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要逐一排查本轄區水體達標狀況,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地方要制定達標方案,將治污任務逐一落實到匯水區范圍內的排污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及達標時限。縣(市)級達標方案2016年8月底前報市環保局備案,自2016年起,責任目標考核斷面水質狀況每月向社會公布。市環保局對水質不達標的區域實施掛牌督辦,必要時采取區域限批,同時提請市政府實施生態補償扣繳或移交市監察部門問責等措施。
重點河流污染防治 2020年,全市河渠水質全面達到Ⅴ類及以上
研究建立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對氨氮、總磷、重金屬及其他影響人體健康的主要污染物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到2020年,淇河、露水河以及洹河小南海水庫至于曹閘水質保持優良,湯河流域污染程度得到明顯改善,確保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安陽段)水質安全。
著力改善重點河流、湖庫水質。綜合整治湯河、洹河及其支流永通河、洪河、萬金渠、護城河、茶店坡溝等河流、溝渠和“兩庫一泉”(彰武水庫、小南海水庫和南海泉域),采取污染源治理、截污、清淤、生態修復、生態調水、取締水產養殖等措施,確保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各階段整治目標按期實現。到2020年,全市河渠水質全面達到Ⅴ類及以上。
河道環境整治
定期公布公眾對河流滿意度調查
繼續推進城市河流清潔行動計劃。對市級和縣(市)級城市規劃區內現有洹河、洪河、硝河、湯河、茶店坡溝、萬金渠等河流、溝渠制定分年度整治計劃。著力推進城市河流清潔整治工程,優先實施污染源頭治理,使市、縣城市規劃區內河流水環境質量明顯好轉;注重提升河流生態建設水平,推動市、縣城市規劃區內的河道及沿岸環境質量和面貌持續改善,構建河暢水清、岸潔景美、人水和諧的城市河網水系。定期公布公眾對城市河流滿意度調查結果。
采取控源截污、水面保潔、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生態調水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各縣級以上建成區要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水體排查,建立黑臭水體檔案,制定整治計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于2017年年底前,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2020年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任務。內黃縣和湯陰縣建成區要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環境執法
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
排污單位必須依法實現達標排放。各縣(市)區、各管委會環保部門要大力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全面排查排污單位執行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情況。達標企業要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轄區環保部門要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后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直至關閉。自2016年起,每季度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定期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重點打擊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排放、傾倒有毒有害廢水、含病原體污水,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水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未經批準擅自拆除、閑置水污染治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單位嚴格落實賠償制度。
社會監督
群眾舉報投訴,查實后可給予獎勵
為公眾、社會組織提供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培訓和咨詢服務,邀請其全程參與重要環保執法行動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調查。公開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健全舉報制度,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和網絡、微信平臺作用。限期辦理群眾舉報投訴的環境問題,一經查實,可給予舉報人獎勵。
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簽訂碧水工程行動計劃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要切實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問責、終生追責”,全力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