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攀枝花市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提出,通過全面實行河長制,到2020年,全市在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
《方案》明確了工作思路、工作原則及主要目標。全面實行河長制將堅持生態優先、依法管護、黨政領導、屬地管理、誰污染誰治理、層級考核、分類施策的工作原則。2017年12月底前,將編制完成全市主要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確保全面建立河長制。到2020年,全市在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方面取得明顯成效,亂占亂建、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等現象有效遏制,侵占河道、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得到清理整治;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10.3億立方米以內;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為100%;國家重要水功能區水質監測覆蓋率達到100%、水質達標率100%,完成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603平方公里,濕地保有量114.5平方公里。
根據《方案》,攀枝花市將建立市、縣(區)、鄉(鎮)三級河(段)長體系,鼓勵設立村級河段長,做到無縫銜接、全面覆蓋。各級設立第一總河(段)長、總河(段)長,縣(區)級及以上設置相應的河長制辦公室。實行市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總河長負責制,市委書記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第一總河長,市長擔任總河長。金沙江、雅礱江、安寧河、大河、把關河5條主要河流設立市級河長,實行雙河長制,實行河長聯絡員制度。縣(區)、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分別擔任轄區內第一總河(段)長、總河(段)長,并分別兼任1條重要河流的河(段)長。
《方案》明確了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將加強水資源保護,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格水功能區管理、嚴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規范化建設;加強河流水域岸線管理保護,開展水域岸線劃定和管理保護工作、加強河流岸線防治清理;加強水污染防治,實施嚴重污染河流綜合整治、深化重點領域污染防治;加強水環境治理,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開展流域綜合整治;加強水生態修復,大力加強水土保持工作、河流生態保護、推進河流生態修復,加快構建“四區八帶多點”生態安全格局。同時,通過完善法規標準制度、健全監督執法機制等措施,加強執法監督。
《方案》要求,各級要建立健全河(段)長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和報送、工作督查、驗收等制度,以及部門協調和上下聯動、考核問責、激勵等機制;完善每條河流基礎信息數據庫,全面建立河流名錄體系,編制、執行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形成“1+4”河流管理保護工作模式。同時,強化考核,嚴格考核問責。鼓勵、引導民間環保組織有序參與監督,聘請相關專家學者、生態文明志愿者、政風行風監督員等進行監督和評價,適時開展河流管理保護第三方評估。